近期房产相关政策一览(摘要)
1.《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3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近日下发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这一规程已于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总经济师、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建设部下发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在实施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滥用行政裁决和强制拆迁的行政行为时有发生。有些地方甚至错误地认为拆迁裁决可以不受条件和时间限制,达不成协议就行使行政裁决手段,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迁;一些拆迁单位采取停水、停电等不正当手段,胁迫被拆迁人搬迁;一些地方不经行政裁决,就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因拆迁行政裁决和行政强制执行不规范引发的上访已经成为群体性拆迁上访的主要原因之一。
依照建设部下发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规程》明确,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西安市物价局决定把房产、汽车价格纳入政府监测
为全面反映汽车市场和房地产业价格动态,西安市物价局决定对我市房地产、汽车价格加强监测。
近年来我国汽车工业和房地产业保持强劲增长势头,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西安地区汽车和房地产交易也呈现迅猛增长态势。为了全面、准确反映汽车市场和房地产业的价格动态和走势,市物价局发出通知,决定对它们实行一月一测一报制度。长安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承担对商品房价格的监测,选择区域内具有代表性的房地产开发商作为监测点。汽车监测期为每月1日-15日,采集距离上报日最近的汽车市场成交价格。
3.西安撤销、停办西部大学城等42个开发园区
西安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多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的指示精神,对全市所有违规设立的开发区进行整改,目前,共撤销、停办各类违规设立的开发园区42个。
按国家多部门要求,除全部撤销县级及以下现有各类开发区外,其余各类开发区包括国家级开发区擅自扩大规模的,均应按撤销、整合、核减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前,西安市共有各类开发区(园区)60个,其中有不少未经有批准权限的政府批准。西安市通过艰苦细致的摸排、调查、审核,共撤销、停办各类违规开发园区42个。其中,西安市政府撤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科技产业园、莲湖科技产业园、碑林科技产业园、雁塔科技产业园,以及西安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区、阎良工业园区等14个,区县撤销西部大学城、秦岭北麓生态旅游发展带、新筑工业园等28个。
经审查,此次整改拟予以保留或完善申报手续、加以整合的开发区19个。包括经国务院批准的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经省政府、国务院部委批准的开发区10个,另有6个园区将在完善申报手续后予以保留。
据悉,对撤销、停办的42个开发园区,将依法收回并处置其所占用土地。
4.西安市处置九成闲置地
今年内,西安市将安排1000万元用于土地的征用、收购和前期整理。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的。
根据国土房管局的全面排查,我市城六区内共有闲置土地93宗,总面积达2379.6亩。这些闲置地块由于存在权属纠纷、设定抵押或被法院查封等,国土房管局目前已依法处置并收回了闲置地16宗,同时,主管部门已追缴土地出让金、契税、闲置费等约1.3亿元;通过发出责令限期开工通知,已动工的有34宗;有33宗已纳入土地储备计划。另外10宗闲置土地由于权属纠纷、法院查封等原因尚未得到处理。
5.西安市投入80亿建15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西安市今年将投入80亿,修建15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以解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难题。记者从西安市城调队了解到,已经过去的2003年,是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年”,今年是房地产市场的“收获年”。
2003年国家出台的房地产法规、政策涉及土地交易、经济适用房、金融行业和规范房地产企业,为房地产企业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平台。去年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24.7亿元,比上年增长57.1%。房屋销售价格上升1.4%、土地交易价格上升0.7%、房屋租赁价格下降1.1%。纵观去年房地产市场,贴近工薪阶层的小户型销售旺盛,潜在需求大。随着居民收入逐年增长,住房观念更新,“二手房”市场发展日益完善和成熟,有“以旧换新”、“卖小买大”、“置业升级”想法的人越来越多,房产市场前景看好。今年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整以解决中低收入阶层住房为主,投资80亿元,建15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目前这一计划已开始实施。
6.三类用地不予报批
从今年开始,西安市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并对征地和农转用审批划下“硬杠杠”。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今后三类用地国土部门将坚决不予报批。
国土部门今后坚决不予报批的用地类型包括:凡是不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类开发区(园区)和城市建设用地,一律不报批;凡是没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一律不报批;凡是没有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一律不报批。此外,市国土房管局将对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进行从严审查,凡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建设用地总规模的,不予通过审查。
据悉,我市今年在保护耕地方面除采取严格措施进行保护外,还将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力度,实现全市新增耕地1万亩,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不减少。此外,在采取严格制度保护土地资源的同时,我市今年仍将新增土地储备3000亩,实现土地出让及拍卖收入13亿元。
7.嫁城女能分征地款了
嫁城女如何参与集体利益分配?上门女婿能分得征地款吗?因法律无明确规定,这些来自西安“城中村”和“城边村”的问题成为让法院头疼的纠纷。日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该院在全国率先制定出的《关于审理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纠纷案件的意见》,为这类问题的判决提供了审判“指南”。
法院受理此类纠纷有时限新出台的《意见》对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收益分配纠纷作出了时间上的限制:只有在2001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法研[2001]116号答复下发以后起诉的,或是1999年1月1日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后,2001年12月31日以前被裁定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又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就199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嫁城女、入赘婿享有村民待遇以往,嫁城女、入赘婿等在合法经济利益受到侵害而寻求法律帮助时,经常遇到无法可依的难题,此次出台的《意见》专门针对这类情况作出明确规定:与城镇职工、居民结婚的女性村民,户籍仍在村、组,要求享有本村村民同等收益分配权的,应予支持;其所生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且户口登记在该村、组的,至少应享有本村村民同等收益分配额的一半。
有女无儿、儿子没有赡养能力或女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入赘婿及其入赘后所生子女,要求享有本村村民分配收益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8.陕西:服务业用地比重将提高
日前记者从省政府获悉,为鼓励我省服务业的发展,我省将在服务项目用地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据了解,今年省政府将加快建立城市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的机制,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等手段,调整城市市区用地结构,减少工业企业用地比重,提高服务业用地比重。中心城市根据总体规划,逐步迁出或关闭市区污染大、占地多等不适应城市功能定位的工业企业,工业企业退出的土地将优先用于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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