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产权房屋可向全产权房屋过渡
记者昨日从西安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部分产权房屋可向全产权房屋过渡。
据悉,本次发证或换证的范围包括拥有部分产权?或有限产权?的已购公有住房?不包括单位房改房,下同?、拆迁安置房、解困房。同时将采取自愿的原则进行,任何单位不得强行要求部分产权人?或有限产权人?购买房屋的剩余产权。根据房改政策,已购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解困房全产权平均成本价按750元/平方米?以下统称成本价?执行;未达到成本价的已购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房产证上注明的部分产权人?或有限产权人?可到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补足成本价后,申请换发全产权房产证,未达到成本价的解困房,房产证上注明的部分产权人?或有限产权人?可到西安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补足成本价,再到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申请换发全产权房产证。已经达到或超过成本价的房屋,视为全产权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部分产权人?或有限产权人?可直接到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申请换发全产权房产证。
已经入住但尚未办理权属登记的已购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解困房,建设单位应在90日之内到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办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取得全产权的已购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解困房,产权人可根据市场价格上市交易。已经转让的部分产权?或有限产权?房屋,应按上述规定取得全产权房产证后,到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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