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屋换发全产权证书
近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出通知,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部分产权或有限产权房屋颁发或换发全产权证书。
通知规定,此次发证或换证的范围包括拥有部分产权或有限产权的已购共有住房、拆迁安置房、解困房。换、发证采取自愿原则,平均按750元/平方米的成本价执行,各楼层按不同的楼层调节系数计算。
据介绍,此次换取全产权证后的已购共有住房、拆迁安置房、解困房,产权人可根据市场价格上市交易.
又讯: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市政办函(2003)21号文件精神,西安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对长安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了换证,现予以公布,原由长安区(含原长安县)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律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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