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房产网 > 旧数据

购房后悔定金还能拿回吗?

2004年04月15日 09:35   来源:北京现代商报 


 在目前房地产市场的交易上,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若是购房者和开发商都有了成交的意向,开发商则一般要求购房者先付订金。而有很多的购房者则会认为,一旦下定,如果最后不能成交,预交的定金就拿不回来。其实不然。据专家指出,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购房者是可以向开发商拿回定金的:

一、在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不论双方是签订《认购协议》,也不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二、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却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谎称已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开发商须对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购房者定金外,还应该赔偿购房者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三、在开发商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只约定了购房者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权要求退还所交付定金,购房者则可以该约定有失公平为由,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该约定,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现金。

另外需引起注意的是:定金与预付款是有本质区别的。如果购房者交付了担保金、保证金、押金或定金等预付款款项,但双方没有约定定金性质,双方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开发商应退还所收全部款项。

专家建议,购房者在落定之前应慎之又慎,要充分认识到定金的商业风险和法律后果。为了避免风险,买房时准业主可以邀请律师见证,以争取更多的权益。

责任编辑:赵丽萍
声明:凡注明"来源:三秦房产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三秦房产网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三秦房产网立场。
热点资讯
2025-06-30央行:加大存量商品房和存量土地盘活力度,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
2025-06-30倪虹在北京调研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2025-07-04幸福林带迎来巨擘联袂!金茂联合贝好家,引领城东人居变革
2025-07-02关于发布星悦居(高新上林东苑)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的通告
2025-07-02大学生保租房礼包一连串,租金最少省一半!
热点资讯
  • 本周
  • 本月

更多>>推荐楼盘

[正荣·紫阙台] 17263 城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