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颁布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西安房地产信息网讯 《办法》总体把握《招标投标法》原则和精神,根据招投标活动实践的需要,就投诉主体、投诉处理程序、部门职责分工等问题做了细化和补充规定。
《办法》对投诉主体的范围作出了界定。《办法》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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