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每月25日前上报新发生的拖欠工资数额
建设部昨日对各省级人民政府明确提出:从10月份开始,在每月25日前须将新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拖欠数额上报建设部。
即将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同时要求各省级政府,须将清理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的计划安排,于10月25日前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报国务院,同时抄送建设部、发改委和财政部。
这份《通知》要求各省级政府,从本季度开始,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要向国务院报告上述清欠工作的具体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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