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当商住卖想蒙谁
从交大瑞森・云峰看楼盘出售偷换概念
本报9月9日报道的《交大瑞森・云峰 竟把住宅当商住卖》一文,讲述苗先生在交大瑞森・云峰购房时尴尬的遭遇,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连日来本报房产组热线不断,许多读者和市民纷纷打电话谴责交大瑞森・云峰在售楼时偷换概念、迷惑消费者的不良行为。
市民何先生说,交大瑞森・云峰《商品房(预)销售证》、《土地使用证》的售楼证件上明确注明该楼盘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开发商为何还要偷换概念说是商住楼?无非想在土地使用年限(住宅70年、写字楼50年)上做文章。业主购买别的写字楼因土地性质为综合用地使用年限只有50年,在交大瑞森・云峰作写字间土地使用年限可长达70年,这个楼盘的销售亮点该有多大?他只是担心这种伪装的写字间寿命会有多久?何先生觉得,西安的房地产市场正在日益规范,万一中途有一天像沿海一样,政府规定公司的写字间不能在住宅楼上设立了,这种在住宅楼里办公的公司将去向何处?唯有将手中的写字间贱卖掉另寻他处,那么损失该怎么办?找开发商论理,开发商那时会在哪里?开发商当初口头承诺住宅楼里能办公的事实,业主能拿出什么凭据?
况且,西安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场处的有关人员明确表态,在商品房销售上住宅楼和写字楼是有严格区别的,所谓商住楼的概念是不存在的。而开发商把住宅当写字间卖的做法是相关法规所不允许的。规划部门也曾声明住宅楼和写字楼的规划、设计截然不同,商住楼只不过是开发商为销售而提出的一种概念,是规划部门不予审批的。开发商说住宅楼能当写字楼用,有多大可信度?
公司职员杜先生认为,在住宅楼里办公锅碗瓢盆与电子商务一墙之隔,菜米油盐和西装领带同乘一部电梯,这和谐吗?一家公司处身于这样吵嚷、杂乱的居住环境,能有多大的发展空间?一个勇于开拓的团队整天面对一大群休闲、浪漫的居住人群,员工怎能不分心?
何况,像交大瑞森・云峰这种所谓的商住楼公摊近20%、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1.2元、电梯费每月每平方米0.5元、水电费另算的运作成本,与正规写字楼的投入成本有何区别? 看来,一个想要发展的公司、一个追求环境的公司、一个打造知名度的公司……还是选择正规的写字楼作为立身之本。
"在住宅楼里成立公司办公,每天那么多来公司办事的陌生人出出进进,这对住户安全吗?"张女士说,如今买房就是买一种休闲的居住环境、买一种温馨的氛围、买一种远离工作的心情,像交大瑞森・云峰这种住宅与办公混杂的楼盘房子她是不会购买的。
就关此事,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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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民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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