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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都市报:西安首例个人合作建房面临流产

2005年06月30日 06:23   来源:陕西房产-新浪网 三秦都市报

  个人合作建房在房价虚高之时曾给西安购房者带来了一缕曙光,但是这缕曙光很可能再度消失。自从“个人合作建房”的概念在国内出现后,各界“诸侯”揭竿而起。北京、上海、重庆、大连纷纷响应,西安同样也出现了以熊晖先生发起的“西安模式”。然而,半年过去了,这些特殊的群体有了不同的归宿,有的地方被主管部门喊停,有的地方被房地产开发公司“招安”,可以说,目前全国仍没有方案真正付诸实施,如果我们要用两个字来概括的话,北京模式是“背叛”,深圳模式是“终结”,大连模式是“封杀”,重庆模式是“变质”,那么,曾引起大家广泛关注的西安模式呢?本报记者再次约见有关新闻当事人,试图还大家一个真相。
 


  
  熊晖:计划已经搁浅

    2005年6月28日下午6时30分。西高新某大厦607室。

    记者经过几番周折,终于见到了“个人合作建房”西安首倡者,同时还是某房地产顾问公司总经理的熊晖先生,这一次见面,他给记者的第一印象:脸上多了几许无奈,少了前几次见面的笑容、激情。

    当记者说明要了解“个人合作建房”进展的来意后,他告诉记者,最近两个月“个人合作建房”的计划已经搁置一边。同时熊晖分析总结了“搁浅”这项计划的理由,一是目前在“个人合作建房”方面国家政策不明朗?D?D“似乎倾向反对”,谁都不愿主动站出来支持此事;他认为在目前的环境下,各种条件不成熟。如果得不到政府的配合和支持,个人合作建房就纯粹是个“乌托邦”。在国内房地产市场,个人合作建房确实还将面临着诸多问题,包括民间所发展起来的合作建房会否影响到一些开发商的利益;二是信用制度不健全,在现在社会环境下人与人之间还没有互相信任到把钱集中到一起的程度上,没有完善的信用体系。熊晖告诉记者,不只西安,其他城市的合作建房都也不了了之了。谈到这里,熊晖坦言这些都令他很心痛。

    当记者问到他现在对个人合作建房前景是否还寄予“厚望”时,熊晖说他始终坚信,民间这种个人合作建房在未来三五年甚至10年会最终形成气候,特别是随着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关于信用制度的一些先进意识、观念也会随之传入,到那个时候,做合作建房就很容易。即便是有人不支持或反对,还可以通过公司来运作,前提是公司行为需要信用制度的建立,在瑞士、美国等西方国家,个人合作建房早已不是新鲜事,大多都是民间合作建房。只能说现在国内的环境还不适合做个人合作建房这件事。

    房管部门    土地才是最大障碍

    西安市房屋管理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上世纪90年代西安曾做过住宅合作社的试点,1992年西安市出台过《合作建房管理办法》,尽管如此,合作建房还是没能继续发展下去。其主要原因就是没有土地。住宅合作社要求合作社成员自己找地,有关部门正在考虑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的中低收入者直接进行货币化补贴。根据国务院第71号令,现在所有的房地产用地都是通过挂牌拍卖形式出让,不得向特定对象搞协议出让。个人合作建房不具备法人资格和市场开发主体条件,很难拿到土地。就算成立项目公司,拿到一块土地,成本问题就随之而来。个人合作建房如果去招拍挂买地,其成本就会加大,将来的房价也会比较高。据这位工作人员讲,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一种形式,应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但是否发展集资、合作建房,则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住房状况、居民收入、房价等情况进行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也只是一种理想,不能纳入经济适用房体系,因为目前西安经济适用房还没有走上正轨。要想通过个人合作建房来圆幸福家园梦就要先破“土地关”。

    记者还从房产部门了解到,他们至今没有收到任何个人通过组建“住宅合作社”来进行个人合作建房的申请。

    专业律师    法律上盲点太多

    据了解,对于个人合作建房,我国法律目前并没有明文禁止,但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的杨蓬伟律师却告诉记者,尽管如此,个人合作建房的可操作性在法律上的空白点比较多。虽然成立了独立法律地位的机构,但房地产市场的各类审批都是一件费劲的事。

    个人合作建房还将面临如法律和政策的风险问题、组织管理的风险、信任危机的风险、资金的风险、没有土地的风险、建设中出现的风险、专业的风险、房价大跌风险和未知的风险等。尤其重要的是,建房的周期较长,一般要2年,而自建房却要求在购买土地之前,会员就要拿出钱来,资金占用时间过长,就意味着风险加大。更何况还要防范有人借此非法集资等等。

    杨律师指出,这种模式是直接借鉴乃至克隆了国外房地产业的商业运作模式。而个人自愿结合合资方式,充其量也不过是一种初级合作组织,它在运作模式、内部管理、施工全程运行、产品策划、质量安全、工程监理与日后的管理诸方面,都是一片空白。即令勉强为之,也只能算是初级学习型水平。以这种十分落后的生产方式,试图反抗日臻成熟的现代房地产生产方式,确实有些令人忧心。

      焦点房谈    熊晖,有点孤独!

    “个人合作建房”自诞生之日起似乎命中注定多波折,综观全国“个人合作建房”之状况,恐怕只能用举步维艰来形容。熊晖作为西安市首例个人合作建房的发起人,亦难逃此劫。

    先前是有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直言此事“困难重重”,紧接着熊晖本人自曝内幕?D?D“两家已谈好的银行悄然退出”,再者是参与者告诫同伴?D?D“在相关章程、制度未出台以前,请大家捂好自己的钱袋”。

    熊晖曾提议,找一家资信较高、实力较强的大型企业来托管资金,并倡议每位参与者每人先交1000元会费,作为先期工作启动资金,但响应者寥寥……政策尚不明朗,资金无人托管,安全无法保障,信任危机又接踵而来。政府“沉默”,银行“谨慎”,市民“观望”,对于熊晖而言,只能剩下一个“难”字。

    日前,又听说陕西已将“个人合作建房”纳入了经济适用房管理体系。可仍有政府工作人员担忧:“拿地依然是一大难题,拿不到地一切皆为空谈。更何况目前陕西的经济适用房整体运作本身就不够成熟,就算纳入了经济适用房管理体系又能如何?”

    自4月起,熊晖因种种原因已停止了关于筹建个人合作建房的相关工作。用他的话讲?D?D暂时终止工作,等待合适时机。

    熊晖,一个人跑联络,一个人接热线,一个人回答种种疑问……好似孤独的跋涉者,孤军无援!西安市首例个人合作建房究竟是彻底宣告流产,还是暂时进入了休眠期,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D?D熊晖本人很无奈,在个人合作建房的征途上走的很辛苦。

      
    西安首例个人合作建房新闻事件回放

    ★2月22日 由某房地产顾问公司负责人熊晖先生向媒体宣布“西安首例个人合作建房”开始筹备。

    ★2月24日 熊晖先生的就个人合作建房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本报刊发题为《个人合作建房 蛋糕还是画饼?》一文引起社会关注。

    ★3月3日 本报独家发布熊晖先生的个人合作建房“西安模式”流程,同时本报刊发题为《个人合作建房 西安人能首圆住房梦?》的文章,并应邀接听本报读者热线。

    ★4月3日 由熊晖先生个人发起组织的“西安市首例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筹备大会”在省测绘局员工活动中心二楼举行。

    ★4月4日 熊晖先生向本报透露打算对个人合作建房者参与资金进行监管的两家意向银行悄然退出。

    ★4月7日 本报记者独家采访到曾有意对个人合作建房进行资金监管的两家银行负责人,本报刊发题为《个人合作建房 资金监管遭遇信任危机》引起业界思考。

    ★4月9日 针对“西安首例个人合作建房”事件,陕西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处长张继刚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个人合作建房难度较大。
 

责任编辑:冯书文 文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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