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人口户籍实行重大改革 户籍新规显六大突破
突破一:3年内实行城乡户口统一管理
突破二:取消计划指标实行准入制度
改变过去按计划将指标分配到各部门和用人单位,各部门按指标审批进人的做法。对迁入西安市区的人口实行宏观调控下的户籍准入制度,即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和合法稳定的职业为基本准入条件,以户籍人口准入条件取代原来的入户政策。
对拟准予迁入西安市户口的人员必须达到的基本条件,包括拟准入人员在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能力、投资纳税额、居住和就(创)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今后,凡经批准登记、迁入西安市户口的人员,均须达到政府公布实施的户籍人口准入条件。
突破三:降低户口准入门槛
此次公布的户籍调整政策特别实施了有利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技能型人才的户口准入政策,对高层次人才落户大开绿灯,对引进的中级专业技术人才给予充分保障。其中,获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可以“先落户后就业”;对本科生、大专生就业落户实行“不限生源、不限专业、不限毕业时间”的“三不限”政策,以及技能型人才调、迁入的有关规定,大大拓宽了西安市的户口准入大门。
突破四:强化就业和社会保障
新政策规定,今后申请迁入西安市的人员,除按国家政策安置的人员外,均须在西安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和合法稳定的职业,其标志就是必须参加西安市的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也是根据西安实际,体现政府着力“促进就(创)业与社会保障协调发展”的户籍管理原则。
突破五:努力解决群众突出问题
为解决群众户口迁转方面的突出问题,此次调整后,不但对户口迁转中出现的投靠父母、配偶、子女的“三投靠”人员有所放宽,还增加原具有西安市区户口的各类人员,特别是“持户口迁移证件在迁入地未入户,现要求回西安市”的人员,可恢复西安市区常住户口的规定。
突破六:市区生源的新生一律不迁转户口
此次调整改革了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户口管理办法,凡被驻西安市区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国家和省、市招生计划内录取的非西安市区生源学生,实行入学时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政策,学生入学时可迁入所就读学校的学生非农业集体户口,本人不愿迁的也可不迁。而属西安市生源的新生一律不迁转户口,农业户口的新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就地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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