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个地级以上城市有廉租房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负责人日前表示,截至2005年底,全国已有221个地级以上城市实施了廉租住房制度,全国累计用于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资金为47.4亿元。
##Detail_Page_AD## 该负责人介绍,已有32.9万户最低收入家庭被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北京、上海、河北等省市基本实现了对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
他说,目前我国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部分地区重视不够,目前仍有13个省区没有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对市、区、县人民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70个地级以上城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此外, 没有建立稳定的廉租住房资金来源渠道,部分城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不足;部分城市廉租住房制度不完善,有122个地级以上城市没有建立严格的申请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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