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第一楼"对簿公堂 首例"封号"之争现身
“泡馍第一楼”、“布匹第一楼”、“小吃第一楼”……横跨十余个行业的全国200多家“第一楼”将因未经商标授权,擅自“盗用封号”而成被告。日前,“第一楼”商标的惟一合法拥有者―――北京红木第一楼正式向各侵权企业发出律师函,表示将逐一追究其法律责任。据了解,这是我国目前首例“封号”之争,其牵涉范围之广、跨行业之多均无前例。
针对“第一楼”商标涉嫌被侵权行为,红木第一楼负责人吴总表示非常愤慨,“我们苦心经营了两年多,每年广告和活动推广费用就在300万元以上,首家在北京推出了全红木家具概念。因为现在市场上一些所谓红木家具多是红木加杂木的,并非全红木。我们注册‘第一楼’就是为了保护我们的品牌,为了引导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
记者从国家商标局查证到,“第一楼”是北京红木第一楼于2004年2月21日在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注册核准的商标,注册号为3246006。但两年来这一称号却被严重盗用,仅目前统计出来的涉嫌侵权企业已达200多家。
清华大学李飞教授指出,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商标意识是导致“封号撞车”的主要原因。为什么200多家企业只有红木第一楼想到了把“第一楼”注册成为商标?中国企业的法律意识太淡薄了,只有法律找他,然后被动应战。
对此,新达律师事务所任家玉律师指出:商标是无形资产,在未经许可、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其他企业不得擅自使用。《商标法》第三条明文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法》第五十四条还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任家玉表示,侵权严重的行为还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据北京红木第一楼负责人介绍,多达数百家的侵权企业已经严重影响了“第一楼”品牌的正常运营,“第一楼”是他们全面推广的市场品牌,不仅仅是红木行业,还有餐饮、服装等多个行业。他们已先后投入数千万资金建设企业诚信体系、加大信誉管理力度。但现在遍布全国的侵权行为却严重阻碍了品牌扩张。他们最担心自己的品牌信誉蒙受池鱼之灾。绵阳“第一楼”与北京红木第一楼是完全无关的两个企业,但绵阳“第一楼”涉嫌金融问题的纠纷已经殃及了整个“第一楼”品牌,使他们的信誉蒙受巨大损失。
专家指出,“第一楼”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商标,兼具了一定的“社会封号”。因此涉及范围的广度和深度都是以往的商标侵权所未曾企及的。从维权角度来看,的确存在一定的困难程度。从社会角度来看,目前人们的商标意识还有待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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