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不应属于中产 正本清源之时已到
倾其多年积蓄并且还要节衣缩食还房贷换来的一套住房是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需品,除非在特殊情况下,一般是不会拿来出租的一望二三里,烟村四五家,门前六七树,八九十枝花。
##Detail_Page_AD## 很久以前,这首旧时的学前诗描绘的景象不过是中华大地上再普通不过的一幕,但今时今日对于大多数人而言,住房问题的解决却成了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只要房价仍然高涨,买房就足以让大部分普通人殚精竭虑。
从事房地产研究的REICO工作日前公布了第三季度房地产形势报告,其中的一组数据显示,普通商品房用于出租的比例仅仅有20.55%,而经济适用房的出租比例高达48.65%,这是在北京、太原、西安三地2005年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得出的结果。REICO报告之外的一些数据则显示,在北京昌平区的天通苑、回龙观两大经济适用房社区,房屋出租率竟占到整个昌平区房屋租赁交易总量的78.8%。
原本是政府用于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在最新的调查数据面前再一次遭遇“鹊巢鸠占”尴尬。很显然,如果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者都是中低收入人群,这么高的出租比例是不会出现的,对于他们来说,倾其多年积蓄并且还要节衣缩食还房贷换来的一套住房是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需品,除非在特殊情况下,一般是不会拿来出租的,除非在拥有了第二套住房的情况下。但是,高于商品房的出租比例无疑说明,多数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者并非是中低收入人群,经济适用房成了富裕的中产阶层套利的工具。
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经济适用房政策即便算不上失败,也出现了明显偏差。这种偏差的结果是,相当数量的中低收入家庭不得不购买价格更高的普通商品房,这对于他们来说是极不公平的,毕竟一套商品房可能意味着他们要多过上几年甚至十几年勤俭节约的生活才能还清房贷。
每次经济适用房放号,不管寒暑,放号处总会排起长龙,这些队伍中很容易找到一双双渴望的眼神。杜甫曾经高唱“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在利益面前,那些有产阶层不会停止对经济适用房的觊觎。但不管如何,他们不应当是这项政策的受益者。
经济适用房政策的确已经到了需要政府正本清源的时候了,广大中低收入人群也无时无刻不在梦想,有一天能够轻轻松松地买到适合他们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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