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要求每年实施30万平方建筑节能改造
记者从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后,全省将有计划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节能设计合格率、施工执行率都须达到100%,未经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将不予验收备案,禁止销售和使用。##Detail_Page_AD##
据了解,今年,全省以贯彻实施《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为契机,严格新建建筑市场准入门槛。要求新建建筑节能设计合格率、施工执行率都须达到100%,在建商品房开发项目执行节能公示率达到100%。而未经确认登记的建筑节能材料不得使用,未经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工程,不予验收备案,禁止销售和使用。
与此同时,全省将有计划地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每年全省实施30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其中,西安市不少于6万平方米,其它设区市不少于2.5万平方米,杨凌示范区不少于1万平方米。西安市还要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试点,积极探索节能改造市场化运作模式。
此外,今年,全省还将大力开展住宅性能评定工作,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启动低能耗、超低能耗的绿色住宅和公共建筑的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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