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关注:我国实行一户一房能否破解住房难
住房、房地产、房价、安居……有关房子的话题已经连续多年成为两会的热点话题。有关调查显示,今年两会,物权法草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节能减排等,都将成为热点新话题。而不变的是,住房问题依然还会继续“蝉联”热点话题。
2006年,国家对房地产业宏观调控的力度不可谓不大。5月17日“国六条”的出台,开始从住房结构、住房保障、土地政策等环节梳理楼市的深层矛盾。##Detail_Page_AD##从单个部门唱独角戏到多部门携手合作,从银行加息手段到税收征收,从限制外资炒楼到严查房地产行业的腐败,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上的调控手法也日益纯熟。
然而,不少地方房市依然高烧不退,许多城市房价上涨依然较快。在这样的形势下,房价注定会继续成为今年两会上热议的话题。
全国政协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学术委员会主席陈祥福在提案中建议,我国城镇可以考虑实行“一户一房制”,即倡导“一对夫妻拥有一套房子”,并呼吁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该制度实施。
陈祥福委员的构想是,国家可以对目前的房子,按照户口或居民身份证进行清查;对“一户一房制”之外的房子,国家对之进行回购。部分不愿意房子被回购的房主,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持有此类房子付出高昂的代价;回购来的房子中,国家拿大多数用作出租房,提供给有住房需求但又未购房者;而且,老百姓可以根据各自不同的住房需求,支付相应的租金自由选租。
而面对现有的“经济适用房”政策,陈祥福委员的态度并不乐观。他认为,“经济适用房”政策从目前国内推行的现状看,固然是解决了一部分住不上房子的老百姓的问题,但从整体上说,并未很好地达到国家预期的效果,也并未在最大程度上解决普通市民的住房问题,倒是增加了一些“腐败因素”。
全国政协将提四点建议 关注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
“通过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让每一户中低收入家庭都能够在不久的将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这份由民革中央提交的《关于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议》的提案,被本次全国政协会议提案组定为第1号提案。
提案从经济适用房的公平目标与市场效率、普通商品房的限地价与限房价两对矛盾出发详细阐述了实施政府建房的必要性,并具体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是要界定政府建房的目标群体,明确受惠对象。
二是区别对待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
三是利用市场机制建造公共住房。
四是中央和地方政府需要成立专门的、以发展公共住宅为职能的机构。
关键提问
投资房产成了“投机游戏”,针对自己的提案,陈祥福委员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部分拥有多套房者,钻了“房改政策”的空子
记者:您提出“一户一房制”,出发点是什么?
陈祥福:国家出台了两大政策,依然未能解决房价上涨的问题。有小部分人拥有两套或者两套以上的房子。大家可以看到,新开发一处房产,总是很快一购而空,但同时新房的空置率也不低。与此同时,大多数老百姓都买不起房,甚至没有房住。这是不利于社会和谐的一个状况,同时也不仅仅是社会分配不公的问题。房改本身就有问题。有些人通过“房改”拥有了很多套房子,通过“房改”占了大家的便宜。
记者:比例占多大?在一户多房者当中?
陈祥福:相当比例。
“一户一房制”,即倡导“一对夫妻拥有一套房子”
记者:怎么理解“一户一房制”?
陈祥福:根据婚姻状况,一对夫妻一套房子。
记者:怎么确保实施“一户一房制”?
陈祥福:这就需要对现有的房子,按照户口或身份证清查。首先,要制定“一户一房”的相关法律政策和配套的规章制度,现在我国法律在这一点上是空白。西方对“一户一房”有详细的条例,买第二套房子有很多的法律限制,不完全是价格上的问题。其次,面积也要限制。结合个人对社会的贡献、社会经历和年龄大小、职务职称等各种因素,制定一个社会公认的“面积标准”。
记者:已经有多套房子的家庭怎么办?
陈祥福:国家清查了,你想拥有多套房子,可以,但得付出相当的代价,譬如,按照商品房重新估价,不再是以前你买的价;你不愿意继续拥有,也可以,国家回购,作为出租房提供给市民。不同的房子需求,不同的租金。我不提倡“居者有其屋”,提倡“居者有屋住”。
提高房产投资的门槛,遏制炒房
记者:国家推出的“经济适用房”政策,您怎么看?
陈祥福:这一政策的推行,本意是想让普通老百姓受惠。但事实上呢?我不赞成搞“经济适用房”。从目前推行的现状看,“经济适用房”增加了很多腐败因素。还不如国家回购房子,分为“出租房”和“商品房”:前者为大多数,解决居住问题;后者为少数,用于投资。
记者:您的意思,就是要提高房产投资的门槛?
陈祥福:对,不要鼓励和引导老百姓参与房地产的投资。现在,很多老百姓参与炒房。借助银行的贷款,投资房产,卖了或把它出租,自己还是住在以前的房子里。房子跟其他商品不一样,占用的是土地这一不可再生资源。这种不可再生资源,现在是不好估价的。所以,投资房产,成为了许多人都跃跃欲试的“投机游戏”。
记者:您预想过实施后的效果吗?
陈祥福:我估计会很有效。少数人会极力反对,但大多数人会赞成。并且大多数拥有多套房子的人,都会纷纷把房子退出来,如果国家出台相关法规的话。
现状扫描 一人多房现象普遍存在
“一人购买多套商品房甚至是经济适用住房无论是在北京还是在上海、广州、杭州、天津等一线大城市,甚至在浙江、江苏、广东等地区的县级城市或者城镇都普遍存在。”昨天(3月3日),当记者就“一人购买多套房”的话题采访北京中原地产、上海复地、浙江金都集团、深圳招商地产、广州宏宇集团等负责商品房销售的相关管理层时,他们的回答几乎一致。
据介绍,从2001年申奥成功至2006年上半年国家出台从交易环节进行税费调控的政策以前,上海、北京、杭州、广州等地的中高档楼盘,尤其是那些交通便利或者位置在城市中心或在公园边上等区域的高档楼盘,几乎有40%的客户都是些“熟悉的面孔”――一次购买多套或者是跟随公司开发进展多次买房的“老客户”。
从2004年起相关部委和各省市政府陆续出台或者正在酝酿出台的一些政策以及北京市统计局和北京市房地产协会1月初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中也告诉了我们一个事实:一人购多套房的现象客观存在。建设部、商务部等6部委去年出台“限外令”,明确规定外籍人士购买自住商品住宅须在满足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情况下限购一套。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林浩坤本月3日透露,该厅正在制订方案,探索开征“城乡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费”,对于一人多房现象征收费用,方案力争在年内完善成型。而北京市房地产协会1月初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指出,造成房价上涨、住房紧张的主要原因在于,北京实际上闲置房比空置房要多好几倍,少数人拥有多套住房,而这和不久前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北京1/10的人拥有两套住房的结果相一致。
“一人购多套房”是问题还是正常的市场现象,昨天记者就此采访时,业界以及专家学者看法不一。
中原地产总经理李文杰从美国的做法说起:美国人一人只能有一套政府支持的住房,享受政府给的优惠政策等。卖这套房子要符合一个条件就是买房后必须要居住两年以上才能卖。如不符合这一条件或一人有多套住房的,买卖就要缴纳高额的税费。房屋产权人是谁,每年谁就缴纳地皮税。“这个政策应在中国执行,因为规定一人只能购买一套住房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政府要做的就是从税费以及户型设计等方面进行调整。”
而北大不动产研究中心的有关人士指出,在国家住房保障体系尚没有健全的当下讨论“一人多套房”的问题毫无意义。他认为住房问题必须靠“两条腿同时走路才能得到解决”,两条腿是指政策保障性住房和市场上的商品住房。“现在的问题是政策保障性住房体系无论是从准入制度还是退出机制以及违规购买处罚机制上都还没有到位。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例,真正需要经济适用住房的人买不到,然而直到今天也没有不该买经济适用住房而买了的人为此受到相应的处罚,相反舆论指责的多是很多按照市场价格购买了多套商品房的所谓投资或者投机人。”也正因如此,他提出应该从政策完善和税费制度建立上双管齐下解决“一人多套住房”问题。对购买了多套政策保障性住房的人要处罚,对购买商品房进行投资或者投机的则要从交易或者保留环节提高税费。
符合条件者只能一人享受一套保障性住房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回应商品房也应有所限制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要看“一人多套房”问题,必须先分清楚“房”是什么房。该人士强调,目前就住宅而言中国从大方面看有两类房,一是政策保障性住房,一是商品房。对于前者,该负责人肯定地说,符合条件的人一人只能享受一套;而后者,要在遵循市场规则的前提下购买,因为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目前还不成熟,所以对很多投机购房人应当限制。而且从土地资源的稀缺看,也应该限制,这也是2006年相关部门联合出台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限购一套自住房政策以及征收二手房交易环节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政策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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