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房产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要闻

《物权法》实务研讨会 参会须知

2007年06月11日 01:41   来源: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
  一、参会对象

  各地建委(建设局)、房管局负责人;各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拆迁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法律顾问;各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负责人和房地产案件审判业务骨干;各高校、房地产科研院所、房地产业行业协(学)会、物业管理协会的有关人员;各银行金融机构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律顾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等;各地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和律师。

  二、会议内容

  1、对《物权法》制订背景、目的、基本原则、意义及主要内容解读;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等物权基本制度。

  2、用益物权相关规定的理解、法律适用: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3、担保物权相关规定的理解、法律适用:一般规定、一般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动产质权、权利质权、留置权。

  4、《物权法》与物业管理:《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审判的影响;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小区业主对物业公司的选择;物业公司“占领”小区策略及自身利益维护;基金经营、转让及限制性规定;业主诉讼权利及诉讼权获得方式;《物权法》对共享部位、共享设施所有权及使用功能的明确规定。

  5、《物权法》与拆迁管理:拆迁许可五个基本前置条件的准确理解、住改非机制及其拆迁补偿、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公安机关对强制拆迁的安全保障义务、拆迁人补偿与行政机关违法赔偿范围界定及其他相关热点问题。

  6、《物权法》颁布实施后对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工作的规范和影响:不动产登记问题、物权变动公示原则、公信原则与房屋登记风险防范和典型案例分析。

  7、物权保护、房地产纠纷案例及疑难问题实务评析。

  三、拟邀请嘉宾

  江  平  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物权法》起草专家组组长

  姚  红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

  钱明星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物权法》起草人

  秦  虹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纪  敏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尹  田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物权法》起草专家

  四、会议时间及地点

  2007年6月28日-7月1日          北京

  五、相关费用

  1800元/人(含会务、资料、场地、专家、午餐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会议代表免费赠送由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的《物权法条文理解与适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1523577  

  联系人:王叶、梁舰

  传真:010-51524618 

  E-mail:jianshebuwangye2008@163.com
责任编辑:三秦房产网
声明:凡注明"来源:三秦房产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三秦房产网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三秦房产网立场。
热点资讯
2025-06-10中办、国办: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引导支持社会力量运营长期租赁住房
2025-05-29多地职能部门约谈饿了么!
2025-05-26财政部: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加大对城市更新支持
2025-05-26国家发改委:今年城市更新专项中央预算6月下达
2025-06-16央行:5月住户部门中长期贷款增加8347亿元

更多>>推荐楼盘

[正荣·紫阙台] 17263 城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