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住宅环保行业标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日,由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生态住宅环保行业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生态住宅(住区)》,对房地产开发各个环节的住宅节能、环保指标作出明确规定,该标准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这使得概念上一直模糊不清的“生态住宅”终于有了既定标准。
生态住宅是指在建筑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充分体现节约资源与能源,减少环境负荷和创造健康舒适居住环境,与周围生态环境相协调的住宅。
标准规定:“当室外日平均温度不低于当地采暖室外计算温度的条件下,生态住宅的卧室、起居室、书房、卫生间的室内空气温度不低于18℃,厨房、采暖楼梯间和采暖走廊不低于16℃。”
其次是节水率必须达到15%。这套标准最大的特点是对住宅水环境作出了规定。要达到这个要求,就必须全部选用节水阀门和有不同水量的马桶。生态住宅要有雨水收集和再生水收集系统,景观用水不得用自来水等。对于没有安装再生水系统、节水率低或者总体节能效果低于60分的建筑,不得申报“生态住宅”环境标志认证。
- 热点资讯
- 2025-10-10燃爆黄金周,金茂西安以品质实力强势领跑
- 2025-10-16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工程“先验房后收房”工作的通知
- 2025-10-23千载文脉 风骨自成丨陕西保利x西安美术学院 伞开美至
- 2025-10-20安置房项目,进展刷新!
- 2025-10-14西安楼市“银十”感拉满!置业顾问直呼“忙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