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立灾后住房重建档案 7月10日前上报
昨日,记者从建设厅获悉,汶川地震过后,我省城市居民住房重建工作目前已进入鉴定、规划阶段,为及时、准确掌握地震受灾地区居民住房安置情况,建设厅要求,各地要建立灾后住房重建档案,为完善灾后住房重建规划和中央、省灾后重建补贴资金及时发放提供准确依据。
建设厅要求,各市房产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建立灾后住房重建档案作为当前主要工作,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排查,填写报表。在倒塌房屋、受损房屋和加固房屋登记表中,准确填报产权人姓名、房屋地址、房屋性质、房屋受损情况、受损建筑面积、结构类别、鉴定结果、重建形式、重建房屋性质、产权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11项内容。各地要将地震灾后重建城市居民个人资料进行详细归类后上报,做到不虚报、不漏报,维护受灾群众的利益。各地建档情况于7月10日前报省建设厅房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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