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限度用好公积金 公积金购房的"三注意"
其一,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其二,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其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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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要如何出手 来唤醒“沉睡”的公积金?
缴存余额大幅增长,资金使用效率下降,闲置资金能否支持经济适用房建设……最近,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种种话题,再次引发热议。热议背后,一场始自地方政府实践的公积金制度改革,已经启动----
缴存增加,贷款减少----
公积金闲置逾2000亿元提出改革需要
近年来,公积金贷款对职工购房的支持不断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的《200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通报》显示,截至2008年末,住房公积金已累计为超过960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600亿元。
200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约为4470亿元,同比增加26%。截至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超过1.2万亿元。据估算,公积金闲置资金已超过2000亿元。
近年来各地纷纷提高了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何缴存余额大幅增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人士认为,近年来通过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公积金实际缴存职工人数有较大幅度增加,是缴存余额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原因。
2008年末,全国应缴职工人数11184万人,实际缴存职工人数为7745万人,同比增加557万人,增幅为7.75%。
另一方面,由于公积金个人贷款与房地产市场景气情况密切相关,2007年年底以来房地产市场的低迷,使个人贷款发放呈下降趋势。2008年,全国共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31万笔、2035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45%。其中,三、四季度个贷发放额同比分别减少18.34%、14.95%,全年同比减少近166亿元,降幅为7.52%。
同时,由于公积金使用方向集中于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放贷额下降直接导致资金使用效率走低。缴存速度远远超过支出的速度,住房公积金就越积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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