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公开楼市能否承受其重
近期有关国家统计局对40个重点城市商品住宅开发费用进行专项调查的消息,触动了很多人的敏感神经。国家统计局要摸底房地产开发成本,这对购房者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可是房地产业界人士对此普遍持反对态度。福建、浙江、江苏等省市先后都曾要求过房产商公开房屋成本,但最终全部“流产”。那么,公开房价成本是否只是公民的一种想象?公开房价成本是否已经触动开发商的敏感神经,心理底线。
购房者希望享有知情权
“越是有人拼命想要掩盖,就越是有人迫切想要知道”。用这句话来形容老百姓与地产商之间的成本之战,可以说是再贴切不过了。采访中对于成本公开的话题,很多购房者都纷纷表示,开发商应该公开房屋成本,省得大家被“宰”了一刀,还以为捡了个便宜。其中一位姓陈的女士就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权利知道房价是怎么来的,我们有这个知情权。”但是,房屋成本是否属于消费者知情权的范围呢?记者专门查阅了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结果却发现在所罗列的商品中,并不包括房屋成本。这就说明,就开发商而言他们并没有义务要为广大购房者公开房屋成本。
的确,对于购房者,长期以来,房屋的成本及构成似乎是一个“谜”。有人说应该将知情权还给消费者,也有人说公开房屋成本实际上是在侵犯商业秘密,在公布房屋成本这件事情上似乎有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意思,但更多的普通消费者还是表示,无论如何房价都应更接近真实的房屋成本,因为房地产业关系国计民生,是老百姓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
开发商认为此举意义不大
就成本公开的问题,记者日前也走访了市内的一些开发商。其中,某楼盘刘经理的观点就很有意思:“西安房价属于正常,开发商也没有必要公开房屋成本,这就跟我们穿衣服买电器一样,你能知道一双NIKE鞋的成本是多少吗?为什么其他商品可以,单单房子就不行。所以说,房屋成本公开不公开,没多大意义。”同时,在采访中,某楼盘的销售经理也表示,成本公开并不能抑制房价,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房价主要是由市场的供需状况来决定的。成本公开并不能起到多大的作用。
据悉,公开房屋成本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早在2005年7月福州市物价局就已率先推出房屋成本清单,只不过这还没维持到半年就“夭折”了,于同年11月便宣布将可能不再继续发布。停止的原因无外乎是由于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太大,操作起来难度也太大,最终还是无果。
对于房价完全由开发商来定,所有过程都是“暗箱操作”这种说法,不少开发商都喊冤叫屈。城北一楼盘项目经理就毫不避讳的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其实,现在的房价成本在很多程序上已经很清楚了,房价无非由五个部分构成: 土地成本 、住宅建造成本 、建造期间费用或开发商运营成本 、税金及规费 、利润 ,其中从政府拍卖土地价格到土建成本价格都是公开的,不存在购房者口中的雾里看花。但是,你不可能要求开发商把所有的成本一笔笔给你算的清清楚楚,这是不现实的。为什么福州的‘螃蟹’没吃好,也就是这个原因”。
成本公开还需政策先行
在记者查阅的关于房屋成本公开的相关规定中,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2004年颁布的《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中,只对“国家实行房地产成本价格申报制度”做了一般规定,并没有对房地产价格的确定和成本的公布做出硬性规定。 在《价格法》中,记者发现其中有对经营者违约违法的管理规定,但没有公布成本构成的要求,只对政府指导价与政府定价商品有成本调查的要求。也没有规定开发商必须公开房屋成本。所以,要想明明白白买房,还需国家政策先行,这样才能使购房者“有法可依”,明白消费。
成本公开,必然是万众瞩目的大事。房子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价格高低直接关系百姓的承受能力,如果房价虚高,不仅不利于社会和谐,还扰乱正常的楼市秩序,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公开房屋成本,就是给购房者的一颗定心丸,可以让大众理性购房,明白消费,使房价公开,不只是一种公民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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