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出台部分产能过剩产业用地具体限制
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共同发布《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对商品住宅用地的宗地出让面积和部分产能过剩产业用地给出了具体限制。
根据新规,商品住宅用地的宗地出让面积,小城市(镇)不超过7公顷,中等城市不超过14公顷,大城市不能超过20公顷(300亩)。
新规对部分产能过剩产业用地给出具体限制。新规大幅提高了煤炭行业的准入门槛,按照规定,山西、内蒙古、陕西等省(区)的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得低于120万吨/年,“十一五”期间一律暂停30万吨/年以下的新建煤矿项目的土地供应。
- 上一篇:·业内预计:明年上半年前不会出台楼市紧缩性政策
- 下一篇:·拆迁评估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 热点资讯
- 2025-08-25迎开学!西安这些新学校即将亮相
- 2025-09-11公租房报名!西安市住建局最新通知
- 2025-08-26滨江翡翠城 | 117㎡四室端厅享豪宅体验,新品样板间全城绽放!
- 2025-08-18我市扎实推进“保交楼 保回迁”各项工作
- 2025-08-20深化建筑业改革 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