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廉租房建设将通过"以奖代补"给予奖励
对完成2009年度廉租住房保障目标任务的市、县政府,我省财政将通过“以奖代补”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三部门联合出台《陕西省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保障性住房工作意见》,明确规定今年我省将按照各市、县廉租住房目标任务户数的20%,每1套(50平方米)1万元的奖励标准,预拨奖励资金;对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和其他不符合奖励条件的市县,将予以相应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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