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有“被降价”之感 原因房价超出消费能力
国家统计局25日最新发布《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9年,中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较上一年同比上涨1.5%。该数据一经公报,立刻在网上引起热议,一位网友留言表示,“即使是小县城,去年房价涨30%以上都很普遍,一线城市涨得更厉害,1.5%的涨幅,你信吗?明显的小数点放错位置了!”(2月26日《北京晨报》)
国家统计局公报的1.5%的房价涨幅之所以引发网友质疑,是因为该数据与居民感受之间存在一定差距。但是正如有业内人士所提出的,全年数据与月度数据相比,时间周期变长,2008年房价在年中达到高位,此后涨势放慢,到2009年初开始负增长,2009年7月起转为正增长,因此从全年数据来看,由于月度数据被摊平,所以总体涨势不像去年12月与去年1月相比那么强烈;其次,相关数据是全国70个大中城市的总体表现,而不单纯是北京、上海或者某一个地区的数据,因此就平均数而言,各地的数据也都被相对拉平。所以去年房价1.5%的涨幅数据“总体来说可以接受”。
去年全年1.5%的房价涨幅数据之所以引发网友质疑,一定程度上还与统计部门公布信息相对简单有关,如果能够将有关房价统计方式及不同城市的房价细节情况一并公布,有利于打消公众对于房价涨幅统计数据的质疑。另外,近段时期中央强调要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房价过快增长态势,自然会给相关部门带来压力,这就会让部分网友怀疑有关统计数据所以“明显过低”是为了“减压”,从而认为去年房屋价格涨幅数据被有意“压低”。
而去年全年1.5%的房价涨幅数据之所以引发网友质疑,更根本的原因还是近些年来房屋价格整体上涨过快,超出了民众的收入增速与消费能力。由于民众积累购房资金的速度跟不上房价上涨的速度,所以他们“凭感觉”认为房价涨幅不像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那么低。在房屋价格上涨上,人们更多相信的是自身感受,更多关注的是自己离买得起房有多远。
也正因为如此,要消弭民众产生的房屋价格“被降价”之感,根本的还是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尽快遏制房价的过快增长,让房屋价格涨幅下降“看得见”。当房屋价格被稳定在与民众收入水平与消费能力相适应的程度,人们感觉离梦想中的房屋越来越近而不是越来越远,他们才会实实在在地感觉房价涨幅在下降,也才会相信统计部门公布数据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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