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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的标准不一 住建部正在制定"二套房"标准

2010年05月11日 09: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被称为“最严格差别化信贷政策”已经出台数日,但目前各地“二套房贷”执行标准并不一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7日在北京表示,关于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央行、银监会,正在积极研究制定之中。

  齐骥说,在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的住房套数应依据借款人在拟购房所在地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所有的住房登记记录及其他相关信息来认定。
鉴于一些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还不十分完善,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其他信息作为补充。
  齐骥说,有下列情形的,贷款人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信贷政策。第一种情形,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以及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或以上住房的,再贷款购买的住房将认定为第二套或以上住房;

  第二种情形,借款人已经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或以上的住房,又申请贷款购房,也认定为第二套及以上住房;

  第三种情形,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居访等访问形式的调查,确信借款人的家庭已拥有一套或以上住房的。

  “这主要是解决在一些征信系统和住房登记信息系统中,有时不覆盖所有家庭成员的问题。但通过家庭访问等调查,确信借款人有不止一套的住房,贷款就应按照第二套或以上住房来执行。”齐骥说,还有其他情况正在研究中。

  在新“国十条”出台后,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曾公开表示,无论有没有贷款,只要手头有一套房,再贷款买房就视为购买二套房。

  据悉,北京地区多家银行在判断是否为“二套房”时,已在执行“认房不认贷”的标准。北京市住建委官员也表示,目前北京市各区县的住房权属系统已经全面联网,银行方面可以查清房屋产权所有人在本市的房产情况。

  但目前,南京等地的一些银行在判断是否为“二套房”时,由于房产部门查询功能还没有放开,银行无法“认房不认贷”,还是以客户贷款记录来判断为几套房产。

责任编辑:三秦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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