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在建建筑物不得作为当物抵押
为进一步加强对典当行的管理,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公布了《典当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典当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不得作为当物向典当行抵押。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当物的估价金额、当金数额、典当期限由典当行与当户协商确定。典当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当金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当金利息不得预先从当金中扣除。典当行应当在其营业场所明示综合费用、当金利率的标准以及本单位的业务规范。
- 热点资讯
- 2025-08-25迎开学!西安这些新学校即将亮相
- 2025-08-26滨江翡翠城 | 117㎡四室端厅享豪宅体验,新品样板间全城绽放!
- 2025-08-18我市扎实推进“保交楼 保回迁”各项工作
- 2025-08-20深化建筑业改革 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 2025-09-11公租房报名!西安市住建局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