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碑林分局 公布土地确权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军区西安市兴庆路第一离职干部休养所提出的确权申请,我局拟对位于碑林区永宁庄付4 5号院的土地,该宗地东邻:西安市碑林区永宁小学;南邻:西安市碑林区永宁小学、实达实业公司和城建开发总公司共用宗、西安市房产经营一公司、通道;西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家属院)、通道;北邻:陕西省电力设计院、居民,面积为3640.4平方米(折合5.461亩),用途为住宅的BL1-(28)-23号宗地,确认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相关利害人,请在公告之目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我局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西安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土地确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碑林分局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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