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发通知:三类项目开工前应申请行政许可证
它们是:国家机关、军事机构、军事设施、军工企业和涉密科研单位以及其周边的建设项目;出入境口岸、邮政枢纽、电信枢纽;国家规定的其他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商务、工商、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前款规定事项的审批时,应当查验国家安全机关出具的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行政许可证。未取得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行政许可的,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 热点资讯
- 2025-06-20西安楼市新政:优先供应“好房子”地块
- 2025-06-30央行:加大存量商品房和存量土地盘活力度,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
- 2025-06-30倪虹在北京调研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 2025-07-04幸福林带迎来巨擘联袂!金茂联合贝好家,引领城东人居变革
- 2025-07-02关于发布星悦居(高新上林东苑)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的通告
- 1中办、国办: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引导支持社会力量运营长期租赁住房
- 2越秀西安 | 94亩,越秀携手高科落子沣东高新科创融合区,领袖西安第六盘
- 3越秀西安 | 三代同堂换房记:从蜗居高新到143㎡四代洋房,我们等了十年!
- 4引爆五一!实景美学样板间开放的背后,看紫雲境如何重构主城生活标准
- 5央行上海总部:2025年一季度长三角地区住户部门中长期贷款增加2528亿元
- 6加速建设!一批安置房、酒店迎来新进展
- 7核心区域改善盘托举市场“点状回升”,3月平均去化率达45%
- 8曲江新区:融合创新推动文旅产业蓬勃发展
- 9中铁置业重磅出手,10.3亿元拿下曲江压轴低密热土
- 10西安楼市新政:优先供应“好房子”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