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房产网 > 新闻中心 > 土地

房屋转让过户要补缴地价 将按照基准地价4%收取

2012年01月02日 10:42   来源:信息时报

  市民转让房屋时,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如果是转让住宅,按房产所在区片住宅平均土地有偿使用费的10%,也就是基准地价的4%计收。此外,老城区私房由长辈赠与儿子或孙子,如果不是继承的话,也要补缴4%基准地价。

  比如,如果在中山纪念堂附近有一套70平方米的私房A,要进行转让或者是非继承关系的过户,假设该地段基准地价为每平方米4244元,那么需要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是4244×70×4%=11883.2元。

  而已购公有住房、解困房、安居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补交地价的,按交易评估价格的1%计收。

责任编辑:三秦房产网
声明:凡注明"来源:三秦房产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三秦房产网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三秦房产网立场。
热点资讯
2025-11-06关于发布安居·乐筑(全运村店)等8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房源的通告
2025-11-03一批安置房,进入收尾阶段!
2025-11-06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选举产生一个业主委员会
2025-11-01中海锦业双子星,重塑西安新一极
2025-11-03“十五五”规划公布,房地产重点部署多项工作

更多>>推荐楼盘

[正荣·紫阙台] 17263 城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