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房产网 > 新闻中心 > 土地

房屋转让过户要补缴地价 将按照基准地价4%收取

2012年01月02日 10:42   来源:信息时报

  市民转让房屋时,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如果是转让住宅,按房产所在区片住宅平均土地有偿使用费的10%,也就是基准地价的4%计收。此外,老城区私房由长辈赠与儿子或孙子,如果不是继承的话,也要补缴4%基准地价。

  比如,如果在中山纪念堂附近有一套70平方米的私房A,要进行转让或者是非继承关系的过户,假设该地段基准地价为每平方米4244元,那么需要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是4244×70×4%=11883.2元。

  而已购公有住房、解困房、安居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补交地价的,按交易评估价格的1%计收。

责任编辑:三秦房产网
声明:凡注明"来源:三秦房产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三秦房产网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三秦房产网立场。
热点资讯
2025-12-30西安集中出让7宗地块,收金9.32亿元
2025-12-22“良心工程”换群众心安 城市更新越来越有温度
2025-12-24喜报! 天谷雅舍荣膺中国土木工程最高奖——詹天佑奖优秀住宅小区金奖!高科地产以“国家级匠心”致敬西安
2025-12-26主城红盘的标杆引领,幸福晓棠持续加推的全城追捧
2025-12-24关于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住建部专家解读

更多>>推荐楼盘

[正荣·紫阙台] 17263 城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