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房产网 > 新闻中心 > 土地

房屋转让过户要补缴地价 将按照基准地价4%收取

2012年01月02日 10:42   来源:信息时报

  市民转让房屋时,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如果是转让住宅,按房产所在区片住宅平均土地有偿使用费的10%,也就是基准地价的4%计收。此外,老城区私房由长辈赠与儿子或孙子,如果不是继承的话,也要补缴4%基准地价。

  比如,如果在中山纪念堂附近有一套70平方米的私房A,要进行转让或者是非继承关系的过户,假设该地段基准地价为每平方米4244元,那么需要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是4244×70×4%=11883.2元。

  而已购公有住房、解困房、安居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补交地价的,按交易评估价格的1%计收。

责任编辑:三秦房产网
声明:凡注明"来源:三秦房产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三秦房产网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三秦房产网立场。
热点资讯
2025-06-10中办、国办: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引导支持社会力量运营长期租赁住房
2025-05-29多地职能部门约谈饿了么!
2025-06-12曲江新区:融合创新推动文旅产业蓬勃发展
2025-06-16央行:5月住户部门中长期贷款增加8347亿元
2025-05-29实景亮相热度拉爆!谁懂科技路四代洋房限时入场的“含金量”?

更多>>推荐楼盘

[正荣·紫阙台] 17263 城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