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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版“以房养老”试行遇冷 涉及领域广需统筹规划

2014年07月25日 11:49   来源:三秦房产网综合

  保险版“以房养老”开局遇冷

  6月23日,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截至目前,已过一月时间,“以房养老”的保险产品却没有下落,目前只有幸福人寿上报了相关产品,多数险企因“以房养老”涉及政策、法律、人的寿命及房价的涨跌等因素而踌躇不前。

  对于产品的具体方案,幸福人寿董事长孟晓苏表示,首批保险产品是非参与型产品,即保险公司不参与房屋的增值分享,即老人把住房抵押给保险公司后,会聘请专业的评估公司给出一个估价,无论房价怎么波动,按照既定的估值定期向老年人支付养老年金直至身故。

  了解,“以房养老”的指导意见落地前,包括幸福人寿、合众人寿、泰康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中美大都会人寿、中宏人寿等险企已经进行过一段时间的参与以房养老保险调研。那缘何在指导意见出炉一月之久后,仅有一家险企上报具体方案呢?

  专家:涉及领域广需统筹规划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表示,“以房养老”牵涉到金融业、社会保障、房地产等多个行业,需要管理层实施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否则就会出现“雷声大雨点小”,难有实质进展。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以房养老”保险业务流程复杂,期限较长,涉及领域广;险企开展此项业务,将面临较为突出的利率风险、房价波动风险、长寿风险、现金流风险等业务风险,并将受到房地产政策、税收政策以及法律环境的影响。

  银行版“以房养老”推大半年都没客户

  事实上,“以房养老”保险刚刚确定在广州试点。但早有银行在去年就尝了“头啖汤”,遗憾的是该业务推行了近一年仍未吸引到一个客户。早在去年9月份,中信银行在广州市场推出了“以房养老”的相关业务,“凡年满55周岁的中老年人或年满18岁的法定赡养人以房产作为抵押,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养老。”该业务并非限定一定是老人有房产,其子女抵押自己的房产也可以,不过要求老人和其子女至少有两套房产。

责任编辑:三秦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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