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初审工作
省住建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初审工作,严格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权限,并对建设项目选址审查提出明确要求。
建设项目选址审批管理是确保城乡规划依法实施的重要环节,通知要求,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审批或核准权限分级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对于由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项目,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项目选址的初审意见,严禁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代替。项目选址必须符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县城)总体规划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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