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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捆绑收取公摊电费和供暖费 业主担心不能按时供暖

2019年11月15日 08:07   来源:西安新闻网  

  11月14日,莲湖区草阳村甲字3号萃园小区业主反映,物业捆绑收取公摊电费和供暖费,不交公摊电费拒收供暖费,业主担心不能按时供暖。物业称供暖费正常收取,并未捆绑。

  业主:不交公摊费就不收我们的供暖费

  11月14日下午,记者来到草阳村甲字3号萃园小区,几名业主正在小区健身场所讨论交供暖费问题。“供暖费装在口袋已经几天了,就是交不了,物业不收。”2号楼业主曲先生说,看到物业张贴的供热收费通知,他带着现金前去交费,却被告知必须先补交两个月的公摊电费,否则不收暖气费,这样一来很有可能就不能正常供暖。

  记者在1号楼看到了物业张贴的供暖通知,内容包括收费标准、收费时间、收费方式,并未涉及交公摊电费。

  “物业规定公摊电费为0.22元/㎡/月,收费标准没有任何明细,这很不合理。”1号楼业主李先生气愤的说,户表改造,物业收取公摊电费合情合理,但物业不向业主公示公摊明细,业主就不知道公摊电都用到了哪些地方,这种做法叫人无法接受。

  李先生说,小区有三百多住户,老年人居多,按照物业定的0.22元/㎡/月标准,每户每个月大概要交35块钱公摊电费,费用有些偏高。业主们希望先交供暖费,之后再解决公摊电费的问题,但物业不同意,天气越来越冷,要是因为公摊电费而不能按时供暖,小区老年人可就要受罪了。

  物业:“我们没捆绑!”

  下午2时,记者在小区物业办公室见到了一名郑姓工作人员。记者说明来意后,这名工作人员只道:“我们没捆绑!”

  这名工作人员拿着一份《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住宅小区电力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资料说,文件规定住宅小区公共用电部分所耗电费由小区全体业主按面积分摊,物业是按照文件规定执行的。物业所收公摊电费也是依据供电公司的电费清单核算出来的,而且10月份在电梯口张贴过公示,没有接到业主的反对意见。

  在记者与物业交涉时,几名业主手里着现金在物业门口等候要交供暖费。记者当即询问工作人员能否现在先收取业主的供暖费,然后再协商解决公摊电费的问题。工作人员说,9月份和10月份的公摊电费是物业垫付的,现在向业主收取,属于正常收取,业主最好一次交齐。工作人员依然否认捆绑收取公摊电费和供暖费。

  这一问题究竟该如何解决?这名郑姓工作人员表示,就目前情形来看,11月份月的电费以及小区公摊电费缴纳事宜只能交由业委会和业主们自己解决了,但业主现在必须交公摊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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