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小区物业费和暖气费“捆绑” 引发业主不满!你家有此情况吗?
近日,家住西安万象春天小区三期的周女士最近向交通91.6反映,她去小区物业交暖气费时,物业公司却不收。周女士说:“11月2日去交暖气费的时候,物业公司跟说我家的物业费只交到了今年五月底,让我必须补交半年以上的物业费才能交暖气费。”
而当周女士提出只交取暖费不交物业费时,物业公司却表示暖气费和物业费的收取在一个系统不能拆分。
物业工作人员说:“暖气费包含在第四个季度物业费的系统里,必须交物业费之后才能交暖气费。” 随后记者来到西安万象春天小区三期的物业公司西安斯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当记者和业主共同询问是否可以只缴纳暖气费时,前台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至少交够三个月的物业费。
同时西安万象春天小区三期的不少业主表示从去年开始该小区物业费与暖气费就捆绑销售。
业主一:我去年去交暖气费,物业就说必须先把物业费交了才能交暖气费,今年说让我至少交三个月的物业费才行。
业主二:我家物业费交到了今年的4月份,物业说了必须交物业费才能交暖气费。
业主三:我去交费的时候也是跟大家一样的说法,必须交物业费才能交暖气费,我感觉不合理,物业费是物业费,暖气费是暖气费,不应该捆绑销售。
而让业主们不愿意缴纳物业费的原因是因为他们认为西安斯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并没有提供对等的服务。
业主一:我家窗户出现了漏水的现象,前前后后跟物业说了有七八次,每次都是工人来看一下就走了,然后就没下文了。
业主二:因为物业的服务跟不上,举个简单的例子:小区的绿化一直都没弄好,儿童的娱乐设施也都没有。
业主三:物业费可以交,哪怕两块钱一平也可以,但是你的服务、你的质量应该到位,我们一遇到问题物业公司总是推脱‘这跟我们物业没关系’,那我们缴纳物业费干嘛,要物业公司干嘛。
目前西安雁塔区电子正街街道办事处针对暖气费与物业费捆绑销售的现象已经约谈西安斯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要求尽快拆分处理。
其实物业费与暖气费捆绑销售的现象一直存在于多个小区,有些小区不光与暖气费捆绑,甚至还会跟水电费捆绑,不交物业费就会限电限水,但是记者查询了《物业管理条例》和《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实施细则》,小区的水、电、暖气等费用属于物业公司代收代缴的费用,和物业费没有关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赵良善:《物业管理条例》第44条规定,小区的水、电、暖气等费用属于物业公司代收代缴的费用,和物业费没有关系。而且,《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实施细则》第16条也规定了,不得将供热事宜和物业费等其他事项捆绑实施。所以,物业公司将物业费与水电暖气费捆绑收取,是不合法的。如果业主拖欠了物业费,物业公司完全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索要,而不能采取和水、电、暖气等费用捆绑收取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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