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金台区就网友反应东岭开发商问题进行了回复
尊敬的领导!
本人是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东岭幸福里的业主,该小区开发商为东岭集团,该小区购房合同上写的房本在2015年年底会办理,但是直到现在未办理下来,小区业主集体向东岭开发商反应这问题,开发商已各种理由推脱。还有东岭物业收取跟实际不符的物业费,捆绑暖气费,不交业务费,不收取暖气费,暖气费必须在物业缴纳,装有暖气流量表,但是每年都是按面积收取费用,流量表就是摆设,物业收取各种费用,平时也不作为,小区内监控设施不完善,经常有小偷进户偷东西。
金台区回复:
网友你好!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经了解,年内,为保证小区服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小区物业公司对长期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进行催缴,同时,自10月15日开始交纳暖气费。 物业公司自2018以来连续向市热力公司递交申请并提报验收,由于验收时资料不齐等原因未执行计量收费。2020年验收通过,根据规定,今年为试运行,需待今年采暖季完成后根据热力系统数据采集情况确定是否执行流量计费。
经了解,东岭幸福里小区于2016年8月31日交付使用,目前,开发公司正在与市不动产登记局积极联系完善房产证办理相关手续。关于小区监控设施问题。经协商,东岭开发公司对该小区的单元大厅、负一层和一层电梯门口安装了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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