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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部集团“避”监管 无审批私建157米双塔座46层大厦疑云

2020年12月20日 07:50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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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财富中心3期双塔座写字楼 贾俊杰/摄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三路与光泰路交会处,矗立着一幢双塔座写字楼——西部·财富中心3期,总建筑面积18.9万平方米,建筑高度157多米,因为超越周边所有建筑高度,尤其在这繁华之地更是别样耀眼。然而,就这个异常醒目“高、大、上”的双子座大厦,竟然在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审核及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却能投入使用。从初始设计、开工建设,直至完工装修到入住,纵使这一多项并存“违规”建设项目,堂而皇之的公开销售、出租,而一路畅通无阻。这在任何一个城市规划区域内,即便搭建一个临时简易棚都要履行严格的行政审批才能开工建设,无审批搞基建也几乎不可能的事,却能在古都西安“在线上映”。究竟谁这么大胆?底气何来?背后谁在“包办”?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历时5多个月的实地调查,撩下“野蛮人”项下地产“王国”神秘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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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控”的开发

  自6月初以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不止一次到西安市高新三路与光泰路交会处,前来“光顾”这个高耸的双塔座大厦——西部·财富中心3期,该地段属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西安高新区”)管辖;与光泰路一路之隔的高新三路,由南向北依次为西部财富中心2期和西部财富中心1期,而该地块属西安市雁塔区辖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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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财富中心3期一楼大厅 贾俊杰/摄

  据西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集团”)销售部王(音)经理介绍,西部·财富中心3期项目是西部集团开发建设,具体由什么公司负责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单位也不太了解,只负责卖房子。该项目大概是2010年年底开工建设,中间也因手续问题多次停工复工。于2016年底主体建设完工,2017年底开始入住,交付业主都是毛坯房,目前可租、可买,均价约27000元每平方米,但暂时因审批手续不齐,也没有竣工验收,不能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具体什么时间能办产权登记很难说。至于现在有哪些审批手续,没有哪些审批手续也不太清楚。

  为什么没有建设行政审批手续却能成功开发近19万平方米写字楼?

  “开发老板是我们当地有名‘大腕’,非常有能力,与地方政府不是一般的关系,没有这点能耐想也别想,没有关系早就拆除了。”一知情人透露说。

  综合调查,西部·财富中心3期工程项目,由陕西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聚信地产”)开发建设,施工单位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建设”),设计单位陕西张勃建筑设计事务所(以下简称“陕西张勃设计所”);监理单位不明。

  陕西聚信地产,成立于2007年3月7日,法定代表人杨蓓;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陕西真水生态农林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真水生态”)100%控股设立;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其配套服务;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销售;经营范围:房屋的销售、租赁。实际控制人邢雅江;建筑、开发资质不详。

  陕西真水生态,成立于2013年1月25日,法定代表人邢雅江,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农林业的投资与开发;农业种植;畜牧养殖;农副产品、花卉、苗木的销售;园林绿化;实际控制人、股东邢雅江100%控股设立。

  西部集团,成立于2000年8月,注册资本10亿元,由陕西真水生态99.00%控股设立,法定代表人邢雅江,也是该公司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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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国际广场34层西部投资集团总部及财富中心3期销售处 贾俊杰/摄

  企查查显示,西部投资集团对外投资公司多达33家,其主营业务覆盖金融投资、房地产开发、旅游文化以及酒店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多种综合经营等全产业链商业板块,同时涉足影视广告、建筑装饰、企业并购、生态农林科技和快速消费品等多种领域和行业。

  此前,已开发项目有汉中国际贸易中心、西安国际奥林匹克中心广场、西部国际广场、财富中心、雅苑东方等。

  公开资料显示,西部财富中心总规划建筑面积40多万平方米,分3期建设。其中财富中心1期,建筑高度28层,建筑面积8万多平方米,主体由双子塔式写字楼建筑组成;财富中心2期,分为A、B、C、D四座楼,由商业裙楼连接成为整体,地上28层,地下3层,总建筑面积约为20万平方米。集办公,商务休闲会所,餐饮,购物功能于一体。目前财富中心1、2期写字楼已投入使用中。

  西部财富中心3期,原规划与其1、2期高度一样为28层,容积率6.09;由于上述项目销售“爆棚”,3期“预售”甚好,作为开发商来说,在有限的土地面积和有效的用地期限的“框架”制约下,为了利益最大化,以加建、突破容积率的限制,“铤而走险”也是非常划算的一步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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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事不备 先“借东风”

  2013年,陕西聚信地产获取了西安市人民政府西高科技国用(2013)第3102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号GXI-(1)-23;使用面积9715.6平方米(14.5734 亩);地类用途工业用地,终止时间2042年1月2日。据此推算,土地使用期限不足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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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聚信地产国有土地使用证 贾俊杰/摄

  该宗地证照编号(2013)第3102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系西部集团(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邢雅江)使用权人,证照编号“西高科技园国用(2008)第5785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于2011年3月,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抵陕西聚信地产公司3800万元债务,过户至实际控制人邢雅江设立的陕西聚信地产名下。

  陕西聚信地产及其实际控制人也很清楚,获得14.57 亩土地使用权仅仅是第一步,为增建楼层、加大建筑面积、改变土地性质,奠定了最基本的基础。

  任何类别土地的开发建设项目,必须符合规划、国土、住建等行政部门规范予以审批,这是最基本的常识;对于扩建、改建,增加或减少容积率变更土地用途,更有严格的规定,经过各职能监管部门行政许可,先批后建前置条件是任何开发商不可逾越的“鸿沟”,也是底线;但是,作为西部集团,在当地深耕数年,行业内可谓大名鼎鼎,若申请改变财富中心3期规划用地建设性质,无论从时间上,及其成本的投入上都会后延工期和加大投入,最后能否顺利审批也是未知数;但是,对于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和人脉关系的开发商,走“捷径”成为其不二之选。

  相关资料显示,2012年5月,陕西聚信地产(发包人)与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以下简称:华中建设)签订了“财富中心3期工程”施工《协议书》;约定建筑结构形式为地下3层,地上43层主体等;面积约18.9万平方米;综合单价1350元每平方米;合同总价2.5515亿元;开工日期2012年5月18日,竣工时间2016年2月30日等等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陕西华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确切时间,是2015年10月27日;而2012年5月,与陕西聚信地产签订承包建筑协议时,就启用“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称签订合同行为,不符合常理,令人费解。只能有一种解释,那就是,财富中心3期工程”施工《协议书》后来补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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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财富中心3期建设发包协议 贾俊杰/摄

  但是,也有人说上述签订的协议书只是一个“幌子”,除了设计单位、实际开发、建筑、监理都是西部集团一手操办的。因为建设手续不齐备,风险很大,正规公司谁也不愿背黑锅、冒风险。“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只是在找一个“替罪羊”。

  那么,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什么来头?

  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陕西华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6日,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为袁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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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建设注册地莲湖区青年路青年二巷8号院,查无此公司 贾俊杰/摄

  根据华中建设工商企业登记地址,记者来到莲湖区青年路青年二巷8号院;在这条小巷子里确实有8号院,它是一栋临街的老住宅小区,该住宅区不管是临街门脸,还是小区内住户,甚至青年路青年二巷,均没有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袁若水本人,也就是说其注册登记地址是假的。

  据该小区住户王老五(音)介绍,我在这个小区住了二十多年了,从来没听说过有这个公司和袁若水这个人;近年来,找这个公司的人很多,包括渭南、咸阳、泾阳、兴平等地法院、公安都来过,都因找不到人,在大门口墙上张贴传票、协查、执行通知书,最后人影也没找到,欠债一定很多,法院都没办法,自认倒霉算了,这是个“皮包”公司。

  调查发现,原名陕西华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立之初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发起设立股东吴斌、张亚娟均未实际出资。2010年9月25日,吴斌、张亚娟将其所持的“虚假”股份全部转让给王某某、袁若水。2011年10月12日,袁若水、王某某在接收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后,随即将注册资本从2000万元增加至6000万元,之后又将注册资金增加到5亿元,2015年10月27日,并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就这样一家以虚假注册资金2000万元的“皮包”公司,连最基本的办公地址都是虚构的,转到袁若水手中后徒增5亿元注册资金,竟敢承建财富中心3期18.9万平方米大楼,的确不可思议。

  但是,华中建设就这样一个响当当的“皮包”公司,竟然具有监管部门,甚至住建部核发的“国家房屋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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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财富中心3期总平面设计图 贾俊杰/摄

  调查发现,至少从2016年开始,华中建设因涉多起诉讼,这一“皮包”公司逐渐浮出水面,其“虚假”的法定代表人袁若水随之暴露。华中建设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袁若水”,系陕西省宝鸡市人,其实,“袁若水”的身份因故早已被注销,“经公安系统比对发现,‘袁若水’曾经使用过袁野、袁应甫等名字,但均被注销,‘袁若水’的真实身份象谜一样,不为外界知晓。至少在法律上不存在也不承认‘袁若水’的身份,但拿着已注销的身份证,也并不影响其到处‘招摇撞骗’。”一知情人介绍说。

  华中建设从2017年初开始就出现财务状况恶化,涉诉案件激增,偿债能力骤降。华中建设及其法定代表人“袁若水”均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来就是“空壳”公司,也不会在乎失信与不失信,但是,华中建设的工商企业登记中,仍显示为在业开业状态。

  众所周知,开发建设任何地产建筑工程,发包人必须提供合法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以及经审查备案的项目工程设计图等必备资料;承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开发、建设资质、并具备一定的技术、资金实力等;然而,在陕西聚信地产和华中建设发包建筑合同却是例外,在双方均不具备相应的开发与施工的硬性许可要求,一个敢发包,另一个就敢承建令人瞠目;无视行政监管,擅自发包、承建,埋下风险,后患无穷。

  西部·财富中心3期项目,万事虽不具备,靠“借东风”竟然把157米的高楼房“吹”了起来。

  行政审批手续欠缺可以开工,没有设计图无法建设;陕西聚信地产私自委托陕西张勃设计所,为此设计了财富中心3期总平面图;该设计图显示,工程项目双塔分A、B座;地下3层12米,地上双塔座主楼每栋43层,建筑高度157.2米;总建筑面积189114.976平方米;容积率17.45;以及车位、通道等;设计时间显示却为2017年2月,究竟是工程竣工后补办的设计图,或是最后修正的设计图的时间,不得而知。陕西张勃设计所相关负责人对此也不愿过多解释;而陕西聚信地产财富中心3期项目就是根据该设计指标建设竣工的。

  西部财富中心3期,原规划28层,容积率6.09;而西部集团自行改变该项目容积率达到17.45,提高近3倍。如果补交国有土地出让金,据此容积率计算也不是小数目,所以宁愿接受处罚,也不愿缴纳。这就是开发商精明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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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塔座大厦的疑云

  一位李姓业主反映说,西部·财富中心3期,2010年开工不久就已交了钱,开发商承诺2013年底交房,因证件手续不齐,工地也停工了,直至2015年也没建好,其间也多次发生业主维权、上访、信访事件;现在总算建成了,房子也交了,相关手续还是办不下来,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也不知道为什么,开发商还在一直推脱。其实,最担心的事儿,没有审批手续,私自加建那么高,哪一天会不会突然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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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财富中心3期157米高双塔座大楼 贾俊杰/摄

  2016年7月20日,陕西大唐加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公司)、陕西聚信地产签订《财富三加固施工合同》,约定将位于西安市高新三路的财富3期加固施工工程发包给大唐公司,承包范围为财富3期加固施工设计图纸中的工程加固及垃圾外运等全部施工内容。

  2017年6月,大唐公司、陕西聚信地产,约定原设计采用混凝土浇筑,现各方同意改为专用灌浆浇筑,灌浆料强度要求不低于C65强度等级。该加固工程已于2017年12月完工。自此,业主开始逐步入住。

  财富中心3期到底是因工程结构正常需要加固,或是因安全隐患而必须加固呢?

  随后,大唐公司与陕西聚信地产也因故发生纠纷,2019年11月1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陕01民终11100号民事判决书,确认该加固工程至目前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无办理报建手续,违反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规定。同时,也确认陕西聚信地产所提交书面材料证实该工程未进行消防验收,已多家入住。

  消防未验收,存隐患。据媒体报道,2016年2月29日下午5时25分,财富中心3期高层楼房发生大火,起火的地方位于第35至38层外围的防护网和脚手架;参与灭火的消防官兵异常困难,楼内无任何消防设施。

  陕西大唐公司在纠纷中,向西安市高新区土地管理部门对财富中心3期项目进行查询,于2017年3月10日,西安市高新区管委会以电子邮件方式作出“关于《财富中心3期用地性质》的答复”称,目前,该项目没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法院以此确认,财富中心3期项目建设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认定为违法建设工程。

  记者根据大唐公司登记预留电话,多次拨打无人接听;前往其住所地碑林区仁厚庄南路85号高山流水星币传说住宅区3栋1单元31层04号房间,该住户说大唐公司早已搬离,搬迁到了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寻找大唐公司线索,由此中断。

  在西安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接待人员称,领导都去开会了,关于西部财富中心3期手续问题不太清,欲想了解具体审批手续问题,去高新区政务中心窗口查询;不过,购买财富中心3期房子,应该让开发商出示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预售证等手续,不出示这些证件,那就是没有,那就要慎重了,不要轻易签合同,支付定金。

  高新区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则表示,如果要查询财富中心3期土地登记状况,必须由土地使用权人或法定代表人一起来,或者出具委托书,仅靠一张复印件是无法查询的。

  高新区住建规划管理部门称,只能查询已审批的许可证,对没有办理的审批许可也就无法查询;没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而开工建设的,由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那么,财富中心3期违法建设,西安市政府、西安市高新区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是否知情?又是如何处理这一棘手违法建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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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财富中心3期增建至45层报告 贾俊杰/摄

  2011年6月18日,也就在西部财富中心3期开建后,西部集团【2011】年34号以《关于请求将拟建财富中心3期项目从28层增建至45层的报告》文件形式,专题向时任西安高新区主任赵红专报送,该《报告》称,建成后楼高140米,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等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报告称“增建至45层”“楼高140米”“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事实上,西部财富中心3期增建至46层、楼高157米、建筑面积约18.9万平方米。

  2011年7月12日,赵红专接收“报告”后,批阅“请明瑞阅处”;7月14日转批“请规划局研究提出意见”。

  至2016年10月28日,西安市维护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陕西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遗留问题专题会议纪要》第6期,在西安市委相关负责人主持下召开了专题会议,到会参加人有白选民、蒋礼泉、王刚、姜颖、刘国兴、杨东、左立新、邢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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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财富中心3期遗留问题会议纪要第6期 贾俊杰/摄

  会议主要“研究解决陕西聚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关遗留问题”,西安市维稳办、西安市国土局、西安高新区维稳办、高新区规划局、高新区国土资源局、陕西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董事长邢雅江参加了会议。

  纪要显示,陕西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违规问题,由高新区管委会具体负责,按照西安市政府(2016)32号文件和西安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的专家论证会意见,对于超容积率10以上部分按高于低限研究确定相关处罚标准,并按项目现状补办规划、建设手续。陕西聚信地产按照确定的处罚金额,先交100万元后西安高新管委会先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项目规划条件,西安市国土局负责收缴国有土地出让金,在确定出让金标准时,考虑该项目已经建成和2008年高新规划局已同意土地变性因素按照西安市政府市政发(2016)32号文件精神,由西安市国土局按照西安高新规划局2008年出具的土地变性时间牵头处理好相关问题。

  同时要求,陕西聚信地产要严格执行市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做出的有关裁定和决议,主动向高新区管委会做出书面检查并承诺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期间,西部集团尚未等到该项目手续的落实,却等到了一则坏的消息;2017年7月3日,陕西省纪委3日晚间披露,西安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赵红专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审查。

  2018年6月20日上午,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西安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赵红专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赵红专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红专在担任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局局长、西安航天产业基地管委会主任、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土地征用、协调办理土地手续、承揽建筑工程、项目进入产业园、企业经营发展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于2008年至2016年间,非法收受财物1130万元人民币、106万美元、20万欧元、20万新加坡元、20万港币、10.3千克黄金、5幅画,共计折合人民币2491.8709万元。

  该案是否与西部集团,或邢雅江有关联,没有官方发布相关消息,不予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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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倒翁”不是传说

  一位接近西部集团董事长邢雅江的人士介绍,邢雅江为人比较“低调”,面容温和,不爱说话,不张扬,脑子灵活。人脉关系很广,特别是与政界交际颇深,不是一般的关系,虽多次受牵连,但相安无事,外界称呼其“不倒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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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财富中心3期遗留问题会议纪要(末页)参会人 贾俊杰/摄

  也有媒体报道称,“有那么些年,邢雅江是纪检部门的‘常客’,最严重的一次直接被带走到异地(兰州)配合调查。这些事儿圈子里差不多的人都知道,大家感到比较传奇的是,每次到最后人家还都全身而退了。”一位西安商界资深人士这样感叹道,“他绝对算是个人才,不过是要加引号的那种。”

  邢雅江“办事”老到,“不倒翁”也不是传说。1999年至2002年,李堂堂利用担任中共陕西省咸阳市委副书记、咸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上的便利,接受陕西新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邢雅江的请托,为该公司在咸阳市投资开发建设“咸阳国际贸易中心”项目、协调征地以及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等事项提供了帮助。为此,2001年至2002年,李堂堂先后6次收受邢雅江所送的人民币51万元、美元5万元,折合人民币共计923840元。

  另据权威部门发布陈双全受贿案,西安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从2001年4月至2006年1月,陈双全任职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董事长的1700多天里,总共受贿折合人民币1700多万元,平均每天受贿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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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 贾俊杰/摄

  其中2001年,高速集团以1.9亿元向陕西新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新型地产)购买其建设的一栋写字楼,付款方式是由陕西新型地产出面贷款,高速集团提供担保,竣工后贷款转为高速集团的。在履行合同中,高速集团由于各种原因迟迟不向银行提供担保,陕西新型地产董事长邢雅江于2003年初向陈双全送了100万,陈双全催促相关负责人将此事提交集团管理委员会研究,很快担保就办好了。为此陈双全再次向邢雅江索要钱财,邢雅江于2004年10月送给陈双全1000万日元。2005年春节,邢雅江在向陈拜年时递上了4万元红包,这也是陈双全收受的最后一笔贿赂。

  因此,李堂堂、陈双全均犯受贿罪,都被判处重刑,而行贿人邢雅江未伤毫毛,结合坊间传言和媒体报道,的确也不意外。

  陈双全入狱后,陕西高速集团虽然完成了购买陕西新型地产开发建设的一栋写字楼,但陕西新型地产迟迟不予提交“清算协议书”中约定的西安奥林匹克中心广场B座(陕西高速大厦)写字楼销售发票。且陕西新型地产于2009年12月25日在西安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办理了注销登记,发票已结算清缴,对空白发票进行了销毁;自此,陕西新型地产更是无法开具发票,陕西高速集团无法取得发票,就意味着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迫于无奈,也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陕西新型地产,成立于1992年11月14日,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邢雅浩,其实际控制人仍为邢雅江;目前,陕西新型地产登记状态为吊销未注销,这意味着该公司经营资格已经取消只保留了主体资格。历数经营数年,留给企业的更多是一堆官司。

  公开信息显示,陕西新型地产名下共有超过百起诉讼,涉及房屋买卖、工程施工、不当得利等类型纠纷,其中多半仍在纠纷中;仅从2016年到2019年,该公司被7次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4月,陕西新型地产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旬邑县法院实施限制消费令。另查,陕西新型地产多次申请破产重组,后又申请撤销,其用意、目的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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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第一爆”曾是西安

  启信宝显示,邢雅江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有89家,担任16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仅邢雅江的西部投资集团对外投资公司多达33家,众多公司,基本都是直系亲属或亲属相互交叉参股或交替担任法定代表人,但,直接受益人或实际控制人直指邢雅江。

  比如,陕西新型地产、华康商贸、陕西秦汉建筑、西部投资及陕西聚立设备的工商登记资料显示。陕西新型地产法定代表人是邢雅浩,董事邢雅枫;华康商贸股东是陕西聚立设备和西部集团,陕西聚立设备的法定代表人是李飞,总经理是邢雅浩,监事是杨蓓;西部集团的法定代表人是邢雅江,董事邢雅枫。而华康商贸邢雅枫曾当过法定代表人,后变更邢雅浩法定代表人;陕西秦汉建筑的唯一股东是西部集团,西部集团的法定代表人是邢雅江,董事有邢雅枫;华康商贸杨蓓曾在华康商贸的大股东陕西聚立设备及陕西秦汉建筑中同时任监事职务。以上工商登记资料显示陕西新型地产、华康商贸和陕西秦汉建筑是典型的关联公司,邢雅枫、邢雅江、邢雅浩3兄弟通过交叉持股及股东参股的方式实际掌控3家公司。

  一家人设立N个公司,内部结构纷杂,使人眼花缭乱。是业务经营需要?还是另有目的?

  实例解说,2004年7月26日,新型地产与权某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将位于西安市南二环西段银达大厦第1幢9层J、H号房产出售给权某,权某首付30%房款,剩余房款由权某办理银行按揭,后因故未能及时支付银行按揭房款。光大银行依据各债权公证书向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扣划了担保人新型地产450万元(包括权某100多万欠款)。

  华康商贸以陕西新型地产向其借款500万元未还为由将陕西新型地产诉至法院,要求陕西新型地产偿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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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财富中心3期待销售、出租楼层 贾俊杰/摄

  2014年7月17日,在法院主持下作出(2014)咸秦民初字第01365号民事调解书,协议内容为:“陕西新型地产于本调解书生效后10日内用其名下位于南二环西段银达大厦的西安市房权证高新区字第1075106012-20-1-10901号房产折抵其借华康商贸的人民币500万元;新型地产协助华康商贸办理过户有关手续等”。

  法院依据上述调解书,向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出(2014)秦执字第0062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年9月18日,房屋登记到华康商贸名下,并取得了西安市房权证高新区字第1075106012-20-10901-1号房屋所有权证。

  权某认为,权某与陕西新型地产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陕西新型地产通过民事调解书的形式将权某购买并支付房款的商品房另行以房抵债给华康商贸,其做法不仅构成严重违约,而且隐瞒调解涉及房产的真实权属状况欺骗人民法院,构成虚假诉讼。权某如梦初醒时,生米已做成熟饭,为时已晚。

  陕西新型地产与华康商贸都是关联公司,犹如一个人的两只手,从左手倒右手而已。“釜底抽薪”还要“出师有名”。

  2011年3月7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西执仲字第40-2号执行裁定书显示,陕西聚信地产与西部投资集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西安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西仲调字(2009)第980号调解书即时发生法律效力,因西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3980万元法定义务,陕西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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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财富中心3期进出大门 贾俊杰/摄

  在强制执行中,西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按仲裁调解书将西部投资集团名下位于西安市高新区光泰路4号,面积为9715.6平方米(折合14.75,亩)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西高科技园国用(2008)第57856号),过户至申请执行人陕西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以抵偿3800万元欠款;剩余180万元借款,债务人西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也已另向陕西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故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这就是2013年,邢雅江实际控人项下陕西聚信地产获取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使用证缘由,原西部投资集团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西高科技园国用(2008)第57856号,变更为陕西聚信地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西高科技国用(2013)第31027号;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使用面积、地类用途等变更前后均无变更。

  业内人士坦言,看似一切都经过法律途径解决的纠纷,其背后是另一盘棋。左手倒右手,走捷径,全靠的是“套路”。不管是华康商贸与陕西新型地产借款合同纠纷调解书的执行,或是陕西聚信地产与西部投资集团借款合同纠纷仲裁调解书的执行,设立诸多关联公司,都是“经营”需要;一切皆为利,把法律玩弄到几乎“穷尽”的程度。即便是法律专家也会看哭。西部·财富中心3期在无任何审批手续,却能拔高而起,实属罕见,安全隐患存疑,可谓重大违建事件,应依法拆除;该项目没有任何补办手续的可能,也没有人敢为其补办手续,有赵正永、赵红专等前车之鉴,除非有通天的“能力”;这也不是简单处罚几个钱,写个检查就能蒙骗过关的事情。“秦岭别墅”都能全拆,西部·财富中心3期也不算什么;唯一处理的办法就是“炸掉”它,这在西安也不是没有先例,曾轰动一时的“118米环球西安中心‘全国第一爆”就发生在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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