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旧楼房改建工作应按“一楼一策”组织实施
4月20日,北京市住建委、市规自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危旧楼房改建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对于就地改建的非成套住宅项目,套内可适当增加厨房、卫生间面积,适度改善原有居民的居住条件。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通知》明确,除了位于核心区内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成片传统平房区、规划道路、绿地、广场、水域以及政务功能要求高的重点地区内的危旧楼房等区域,在符合规划用途管控和风貌保护要求等情况下,可通过翻建、改建或适当扩建方式进行改造。
与此同时,《通知》提出,对于不具备就地改建条件,需按照腾退置换方式实施的危旧楼房,拆除的建筑规模(不含违法建设)可由各区纳入建设指标池,统筹使用指标。拆除后的用地可按规划进行建设或利用。
而具备条件的危旧楼房还可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适当增加建筑规模,用于建设配套设施、保障性租赁房、公租房或共有产权房等。在改建项目地上建筑规模增量的面积方面,《通知》规定,原则上不超过30%,超过30%的,改建设计方案需经区政府审定后报市规自委会同市住建委审定。
《通知》提出,对于就地改建的项目,可适度改善原有居民的居住条件。其中,对于非成套住宅进行成套化改造,套内可适当增加厨房、卫生间面积。而对于成套住宅改建应尽量在原有套内建筑面积的基础上通过内部调整进行优化。
在危旧楼房改建方案的会商机制方面,《通知》提出,危旧楼房改建工作应按照“一楼一策”组织实施。区政府授权确定实施主体后,实施主体会同项目所在街道(乡镇)、责任规划师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征询居民意向,并委托专业设计单位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和改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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