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起对物业等级管理 损害业主利益将无法获资质
昨日,市国土房管局下发了“贯彻实施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规定,5月1日起将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实行等级管理,损害业主利益的物业公司将无法获得资质。
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建设部的管理办法,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将分为一、二、三级。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注册地区、县国土房管局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由市国土房管局审查合格后报建设部审批;二级资质由区、县国土房管局审查合格后,报市国土房管局审批;三级资质由区、县国土房管局审批。
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二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三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取得《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再单独办理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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