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房产网 > 新闻中心 > 政策

物管未确定 不发预售证

2004年05月27日 12:48   来源:http://www.sanqindaily.com

         针对建设部颁布的《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陕西省建设厅“陕建发(2004)51号”》文件要求,西安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于日前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向各区建设局、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下发通知。
    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当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或协议方式已选聘了具有相应资质、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物业管理企业,并且在房屋的买卖合同中确定了前期物业服务的相关内容,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和业主临时公约。不具备这两个条件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审批部门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通知规定,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及非住宅的房屋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下的(含3万平方米),经西安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从2004年5月1日起,凡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及非住宅的房屋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必须按照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实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

    通知指出,西安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管物业处具体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凡需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项目,应在西安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相关登记、审查手续。
 

责任编辑:文远东 肖红亮
声明:凡注明"来源:三秦房产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三秦房产网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三秦房产网立场。
热点资讯
2025-08-25迎开学!西安这些新学校即将亮相
2025-08-26滨江翡翠城 | 117㎡四室端厅享豪宅体验,新品样板间全城绽放!
2025-08-18我市扎实推进“保交楼 保回迁”各项工作
2025-08-20深化建筑业改革 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5-08-15金茂×贝好家 | 双强联袂的行业革新,划时代的好房子要来了!

更多>>推荐楼盘

[正荣·紫阙台] 17263 城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