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严格房地产税征管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严格税收征管,确保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等政策落实到位。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对个人购买住房和对外销售制定了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此次为配合宏观调控,国家税务总局对营业税的优惠政策作出了以下调整: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不再享受按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的优惠政策,而恢复为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对于个人购买住房超过2年转手交易的,普通住宅可以继续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非普通住宅则只能继续享受按售房收入减去购房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其它契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仍继续执行,印花税目前对此没有优惠政策,这次调整中也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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