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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给小潘的第二封回信

2006年03月04日 09:01   来源:陕西房产-新浪网

  小潘又写了封来信,并特意打了个电话来,告诉我他又写了一篇博客,电话里我对小潘说:“你是闲的没事儿干了吧,我还有许多要干的工作。”小潘说:“你晚上加个班再写一篇吧。”
 
  这两天网上的争论不断,媒体要采访的电话和来函也堆了一摞,似乎找到了一个炒热自己的热点。也不管我是在开会还是在工作,电话中的媒体记者们都以为自己是老大,媒体的事儿最重要。好像我没有其它的工作,只是为了媒体在活着。包括首家断章取义挑起这场讨论的中国青年报也要求来采访,不知道中国青年报为什么不直接先来采访我,了解全面的情况之后再去刊登真实的情况,或者说当天全部的讨论内容。
 
  网上引起争论之后,国资委领导就来电话,转达领导的指示,要求我不要再在媒体上去讨论这个问题,但几乎更多的媒体都摆出一副如果我不接受采访,他们就会更加变本加厉的曲解我的原意的架子。用任志强拒绝采访来证明我的观点的错误。因此我正好可以借小潘的来信再说明一次自己的观点,其实我的前两篇博客中已说明了这些观点,我将采访提纲中几个集中的问题再重复一遍。

  我根本无意于参加这种对中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毫无帮助的讨论。我的原意中也从来没有说过不管是政府还是开发商要建设一个穷人区,我只是回答提问者,告诉他中国从一个贫穷的社会和破旧的城市现状基础上进行经济改革与城市建设,必然会在社会主义初期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穷人区与富人区这样一种现实。这是历史发展与城市建设必然会经历的发展阶段,一定会有先改造的富人区和建设中滞后改造的穷人区,并且也只有在不断的将城市中滞后的穷人区进行改造之后才能都成为富人区。

  小潘要与我讨论城市规划中应将富人区与穷人区混合建设的问题,我认为他无知,是因为他根本没有搞清楚我在说什么,媒体在炒什么,网上更多的在争论什么。我的意思是要消灭中国的穷人区。

  我是按国家统计局城镇居民家庭基本情况的七分法,并且按中央文件和国务院文件可以享受社会住房保障待遇的口径,将七分法中中等偏下收入以下的家庭(国务院通知中和各种房改文件称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口径)列为穷人。(这个观点已经多次重复申明过。)只有穷人可以享受政府除住房补贴之外的带有社会住房保障性质的砖头补贴。将中等和中等以上收入家庭称为富人(中央和国务院文件中列入应按市场价购买和租用商品房的群体)。不管社会上人们的主观意识,如何划分穷人与富人的界限,也不管人们如何误解我所说的理念,但我按中央和国务院文件的口径,将应在市场中购买和租赁商品房的人称为富人,并将应享受政府保障性补贴的家庭称为穷人即中等偏下收入的家庭,大约既不违背经济的概念、市场的概念,也不违背道德理论的概念。

  中等偏下收入的家庭已被政府文件明确应由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房解决住房问题,这些群体不应列入市场商品房解决住房问题的行列,换句最通俗的说法:购买商品房的都是富人。现在我们首先界定了富人与穷人之后,可以讨论为什么中国必然会出现和存在富人区与穷人区的问题了。

  任何城市都不能从破旧中一天之内被重建而变成新区,那么必然会在城市的改造中首先出现一些商品房区,也就是被围墙隔离的有较好的绿化与环境,有较好的住房条件与配套的居住小区。传统的建筑中中央机关、政府机构的大院就是这种被市民称为是特殊富人区的生活区域,尽管这些大院中的住房条件和居住家庭的收入水平还很低,尽管初期建设的商品房开发小区的水平也不高,但也是中等以上收入的家庭和高收入家庭的富人所居住的。按中央和国务院文件富人购买商品房,因此商品房是给富人建的,商品房区是富人区就成了很正常的一种存在了。

  小潘说建外SOHO有90平方米的住房因此不能说是富人区,这是一种误解。更贵价格住房中也有一居室,也许会小于90平方米,仍然是富人在购买。90平方米是远远超过全国存量住房的平均套面积和中位数面积的大房子,而不是小潘自认为的是给穷人住的小房子。难道高于全国平均套面积的上万元1平方米的商品房是供给穷人居住或穷人买得起的住房吗?能拥有自有产权的商品房的家庭无论如何不能再自认为是穷人了。

  全国城市住房的存量中约有80%的住房私有化率,但商品房(自有商品房以来)的总量仅为百分之十几。私有化率80%,其中的63%以上是通过房改方式取得产权的,部分是通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取得产权的。我们可以说通过房改方式取得产权的家庭中有大量的富人存在,但似乎不能认为商品房区中有大量的穷人在居住(部分是拆迁补偿购买的商品房家庭,当其拥有商品住房私有的产权的财富时,他们已不再是穷人了)。

  衡量一个家庭的财富时,不能仅用收入计算,还要计算其拥有的非收入性财产,而商品住房就是重要的财富部分,拥有完全商品房的家庭(不管是否还有贷款未还)都不能被称为是穷人了。因此当住房福利分配改革或货币化分配之后,商品房小区的建设过程就成为了富人区的聚集过程。而未改造的旧城区(包括城中村)自然成为了比商品房小区有更多穷人――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居住的区域。

  在商品房住宅的区域中也有着质量的差别,那无非是巨富、中富、小富与富之间的差别,但决不是穷与富之间的差别。小潘也许和部分网友一样误以为除了巨富之外的都应该是穷人。即使在美国的社会中(美国税收统计标准)也只将全国人口中1%的家庭划为巨富,25%的家庭划为中产偏上的富人,50%以上的家庭称为中产阶级,这些中产阶层自然就不再是穷人而是富人了。

  中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与国外的不同点正在于不是强制性的划分出富人区与穷人区,而是在城市建设与改造中自然形成了现有的阶段性差别。但是中国政府的目标是让全部的穷人都变成富人(包括非城市人口),因此才有扶贫工作,才有社会保障和综合治理,才有政府财政投入的城中村的拆迁与改造,才有各种政府行为的危旧房改造措施。美国的城市中有一些贫民区,政府的官员并没有投入大量的资金去改造,恰恰是因为政府和政权性质不同。中国政府一定会在财力条件逐步增加的过程中加大这种对贫民区的改造的政府投入。最终将穷人区改造成富人区。

  均贫富和不承认这种收入差别的存在,等于是在故意的挡住自己的眼睛,没有邓小平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理论突破,均贫富的观念之下是不会有改革的出现的。没有商品房的建设就永远不会有土地的收益和政府的改造资金来源,没有一部分好房子的出现就不会有城市的进步,不允许开发商先建一部分商品房、好房子,不允许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先搬进好房子,那么我们的城市就永远会陷入盖一部分低质量的房子之后,过几年再拆除、再盖略高一些标准的房子,每过几年就重复一次的反复改造与建设中,浪费人民与国家的财富,城市就永远在均贫富的争论与压力之下,建了拆、拆了建的生活于贫困之中。

  我并不想用穷人区与富人区的差别化存在引起争论,但经济规律是只有不断的建好房子,才
可能让投资者不断的改造旧房子,让政府加大投入去改造与建设城市,穷人也才有可能在经济的发展与政府的投入中改善住房条件,从穷人区搬入富人区。

  我过去曾建过许多80住1、80住2标准图纸的,在今天看来很差的房子,也建过许多福利分房的标准不高的房子,现在看来已经是一种遗憾了。

  我当人大代表时就非常了解旧城区穷人的住房情况和他们期盼政府与开发商对该地区的改造,期盼通过这种建设与改造去改善住房条件。每年北京都有几万户中低收入家庭是通过这种拆迁改造而改善了住房条件的(全国的城市都一样有大量居民是通过这种改造解决和改善住房的)。我当政协委员同样听到、看到大量的这种反映与需求,也知道政府的预算外收入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主要靠土地的收入资金来完成的。难道城市不盖一些好的房子,让富人去购买与居住就能增加政府的财力吗,难道没有了新房子的建设反而会让穷人的住房改善得更好吗,难道不给富人盖房子就会让贫富差别消失了吗?

  这就如同如果邓小平没有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就不会产生贫富差别,但也不会让中国取得改革的成功一样。如果中央的改革政策是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又允许中高收入的富人去购买商品房,开发商难道不应该为这些富人盖房子吗?不要以为邓小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故意加大贫富差别,或在激怒穷人,这无非是实现共同富裕与建立和谐社会中的一个发展过程。

  中国的汽车生产也有不同排量的差别,人们的汽车消费也有个差别消费的过程,这与中国的彩电、冰箱走过的从差到好的过程是同样的。过去人们以家里是否有彩电、冰箱划分穷与富,今天以汽车划分穷与富,明天以拥有商品房划分穷与富并不是一个道德问题。就如同购买了小排量的汽车的家庭在国外也许是普通现象,但中国就是穷与富的一种标志。能买小排量汽车的也并不是穷人,按七十年的住房使用寿命计算,小排量汽车七十年的使用价格与费用也远远高于购买一套商品房,而产生贫富差别的原因则与是否盖商品房,是否盖高档商品房无关。

  小潘用犯罪数量来解释的恰恰是洛杉矶穷人区中的情况,富人区之所以没有围墙正是犯罪率极低、治安情况好的一种表现。如果中国不能将穷人区改造为富人区,而让穷人永远是穷人,就是改革失败了。那中国也就一定会在富人区中建设大量的围墙,建外SOHO表面看没有固体的围墙,但由保安人员建立的围墙已成为中国特色了。中国改革的目标不是要建立穷人区和保留穷人区,而是要消灭贫穷,将穷人区变成富人区,最终消灭围墙与犯罪。而目前经济发展与改革的过程一定会有穷人区与富人区的过渡。承认这种现实存在与要划分穷人区与富人区不同。

  媒体根本不是在要弄清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先有中高收入家庭居住的富人区和未被改造的穷人区,也不是要弄清城市规划中如何解决不同收入人群混合居住的问题,更不是要分清市场与政府的责任,也从来不向群众说明中央与国务院文件中明确的现阶段的住房政策与住房供应体系。媒体只是想借个理由去增加自己的收入,引起社会的关注,否则为什么网上与媒体的评论中没有一篇文章是讨论我所说的让穷人区变成富人区的问题呢?为什么始终要坚持今天有富人区与穷人区的存在,明天还要坚持小潘所说的贫富分区的互惠问题呢?为什么媒体不将会上讨论中提到的纽约政府已在用减税贴息的方式对哈林区进行改造的案例呢?为什么媒体不提会上讨论的这个发展过程是个变化的过程,今天的好房子有可能变成明天的坏房子,社会的发展与改造过程是个流动与更新的过程呢?为什么不说不管是否都变成了富人区也仍会存在质量上的差别呢?……

  在媒体有意识的曲解和误导之下,网友也就根本不想去了解事情本来的真实面目和我说这些话的前因与后果,讨论一堆本来不是问题的问题,勾引着不甘寂寞、深恐被网友冷落与忘记的小潘也想成为事件的主角,而积极的参与讨论,并有意的想拉我为小潘捧场拉票。很遗憾的是小潘至今也没有搞清楚穷人与富人的划分,没有搞清楚共产党政权是要消灭贫穷,实现共同富裕的政权,不但不会允许穷人的永久存在,也不会允许穷人区的建立与存在。实现小康目标已经明确的将解决住房问题列入指标之中,无非是在发展中有个过渡的阶段,有个先富与后富的过程;有个用商品房还是社会保障住房的不同解决途径;有个政府财力与穷人收入提高的过程。

  历史上我们的党已经解决了“宁愿要社会主义的草,也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极左思潮的错误,今天也充分认识到贫富差别引起的社会矛盾,而下大力气解决这一矛盾。其目的就是要让穷人变成富人,让城市中现有的穷人区改造成富人区。之所以北京不是用大量建设廉租房的方式,而是用实物配租与贴租的方式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正是要消灭穷人区,不建设新的穷人区。自然也不会允许开发商去建设新的穷人区了。这本来是个非常通俗易懂的道理,却变成了我去主张建立富人区与穷人区的道德与城市规划问题岂不可笑。更可笑的还将老百姓变成了穷人的代名词,好像中等以上收入的家庭已被排除于老百姓的行列之外了。

  我并不想做什么精英,以及拥有话语权,反而是媒体在有意的创造这种机会,媒体在用断章取义欺骗与误导广大人民群众,并有意的用误导诱使一些官员与学者加入进去以便加深对群众的误导和影响。而小潘也就是这种无意参加误导却让自己也被误导的人。记得第一次2月20日小潘看了网上的争论给我打电话,告诉我网上的情况时,根本就没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那么更多的人就根本不可能弄懂事情的原委了,而小潘最大的兴趣则是也想热闹一把而已。
 
  但我却只想告诉大家,给富人盖房子既不违反法律,也不违反道德观念。中国的中等以上收入家庭也是中国的公民,也有享受生活的权利。如果没有今天的富人区出现,就永远不会有将穷人区变成富人区的那一天。当城市改造的速度与经济发展的速度被道德观念所约束与捆绑时,并不会缩小贫富差别,更不能尽快将穷人变成富人。  

责任编辑:任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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