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影响地产走势的6大新政
2006年,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陆续出台,其中的六大新政深刻地影响着房地产市场的走势。
“国六条”
出处:国务院
类别:整个房地产市场
颁布日期:2006年5月17日
实施日期: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Detail_Page_AD## 主要内容: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等。
政策影响:“国六条”有望促进“梯级消费”格局的形成,更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逐步引导住房市场供应结构的合理化,改善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条件。
九部委“十五条”
出处: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
类别:整个房地产市场
颁布日期:2006年5月29日
实施日期:2006年6月1日
主要内容: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仍执行首付20%,而90平方米以上执行30%;要求新开工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房屋比重不得少于70%等。
政策影响:有利于引导住房市场供应结构的合理化,改善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条件。
《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出处:国家税务总局
类别:二手房市场
颁布日期:2006年5月31日
实施日期:2006年6月1日
主要内容: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政策影响:“转让时间的延长”导致购房人对未来房价走势的不确定性加重,纷纷选择持币待购来度过市场的转型期,对中长期市场不会产生太大的波动。
《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
出处: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局
类别:一手房市场
颁布日期:2006年7月11日
实施日期: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主要内容:凡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商品房,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只能在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城市购买用于办公所需的商品房。
政策影响:政策过后,一手高端市场渐冷,交易量下滑明显,有利于稳定日益高涨的一手房价,二手房市场有关与外资准入部分相关联的部分也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关于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出处:国家税务总局
类别:二手房市场
颁布日期:2006年7月26日
实施日期:2006年8月1日
主要内容:各地税局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强制性征收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
政策影响:二手房的成交量减少,观望情绪浓重,部分业主由售转租。
《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出处:国家税务总局
类别:二手房市场
颁布日期:2006年9月14日
实施日期: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主要内容:通知明确了不动产赠与的类别以及赠与办理流程,对于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时,将按赠与后新产权证时间作为计算起点,而个税将严格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20%进行征收。
政策影响: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的设置,加强了税收征管工作的循环流转,保障税收收入能够及时、足额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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