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如何"消灭"县乡村土地违法重灾区
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日前坦承,县、乡两级政府和村干部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比较普遍,农村违法违规用地点多面广。(7月16日《第一财经日报》) ##Detail_Page_AD##
县乡成土地违法“重灾区”,应该说在意料之中,因为县、乡、村的官员是土地的实际操纵者,而且县、乡、村违法违规用地点多面广,也面临监管难的问题。因此,治理县乡村土地违法,需要多头打击。
一是未病先防。县乡土地违法成“重灾区”,主管部门应该事先预料到,并有针对性的措施来防范。而打击县乡土地违法行动,更应该早在2003年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中展开,不应该等到县乡成土地违法“重灾区”这一事实摆在面前才出手。譬如小产权房违规建设但不可能都被推倒,不推倒就会引发更多的违规者存着侥幸的心理来模仿。
二是,查处力度不能太小。截至目前,监察部直接督办了44起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各地共立案22395件,已结案13059件,给予党纪处分927人,政纪处分56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107人。但是,一些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幕后靠山,也就是更大的“鱼”并没有被抓住。而且,处置的典型案例太少,震慑性不够。
三是,需要划清新农村建设与土地违法之间界线。在县、乡级政府官员眼里,每一宗违法案件都师出有名,或曰旅游观光,或曰招商项目……有的还打着新农村建设的旗号,一是掩人耳目,二是应付检查。因此,划清新农村建设与土地违法之间的界线显得迫切而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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