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今年将建42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据了解,我省将针对经济适用住房5年上市交易年限,政府优先回购制度,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及取得完全产权的条件等新的政策规定,要求各地抓紧制定具体的措施,规范供应对象、控制建设标准、改进管理方式,明晰产权关系,完善退出机制。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的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2008年的标准最迟要求在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扩大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试点范围,在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农民工集中的地方,以及城中村改造时,考虑建设一些小套型住房,供农民工租住。同时,争取今年住房公积金归集额达到380亿元以上,依法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不断简化贷款手续,实现“一厅式”办公,提高个人住房贷款使用率。对中小套型自住住房消费和棚户区改造的居民,优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省建设厅要求,各地在今年1月底前公布2008年度住房建设计划,3月底前公布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6月底前公布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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