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加大住房公积金信贷力度 扶持住房二级市场
近年来,延安市在全面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调整工作以后,按照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突出工作重心,拓展信贷业务的总体要求,重点加大了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信贷力度,并取得一定成效。
延安市是1993年起推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当时缴存比例只有10%不等,缴存的人数也只能占到应建人数的30%左右,到2002年底所归集的资金不足3亿元。2002年该市按照中省要求着手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进行调整,2004年底前全面完成调整工作,截止2007年底,全市已有4260个单位15.3万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3.5亿元,归集余额15.3亿元。几年来干部职工因购房、建房、大修住房、工作调动、离退休休养等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8.2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4亿元,贷款余额5 .2亿元,有7.3万名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改善住房条件。
住房二级市场也就人们所说的“二手房交易”。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延安市就兴起了住房二级市场交易,最初,因为人们观念和大政策的原因,交易的方式简单,手续不全,私立一份协议而已。2004年,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之初,市区内有相当一部分购买二手房的人群提出申请,要求政府用住房公积金信贷支持他们的购买能力。鉴于此实际情况,该中心组织人力对本市的二手房市场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研究并从中受到很大的启发,认识到住房二级市场是住房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必然结果,是广大干部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一项有效途径,所以对住房二级市场的培育和发展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并在修订《延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时充分考虑了这一实际情况。具体做法是:
一是指定专人,深入不同性质的单位、行业征求他们对《贷款办法》的修订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调整《贷款办法》中不切实际的条款,确定凡购买二手房的人群,在办结产权过户手续并交付清国家规定的相关税费后,持产权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在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是降低贷款门槛,调整贷款额度。2006年前旧的《贷款管理办法》中规定贷款额度高限为10万元,贷款期限为10年。2006年初在修定该《办法》时他们结合新购房屋价格以及二手房市场情况将贷款额度调整到了20万元,贷款期为20年。
三是简化办事程序,优化信贷服务,在符合贷款条件的前提下,特事特办。对二手房贷款我们的做法是专人负责,设立专门办事窗口,随到随考察,随审核随批准,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结申贷手续。同时他们还要求委托银行与其紧密配合,上下联动优先给二手房贷款办结手续,保证贷款及时发放。
四是对二手房申请贷款的办理无偿提供信贷服务,免收保险费、手续费和相关材料费。五是自2006年起,延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下达信贷计划指标时,明确要求各地信贷计划中30%的资金要保证投放于二手房。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十三县区和市直中心共向1872户购买二手房的干部群众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383万元,有力地支持了他们的购买力,同时也扶持了延安住房二级市场的发展壮大。
- 热点资讯
- 2025-06-10中办、国办: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引导支持社会力量运营长期租赁住房
- 2025-05-29多地职能部门约谈饿了么!
- 2025-06-12曲江新区:融合创新推动文旅产业蓬勃发展
- 2025-06-16央行:5月住户部门中长期贷款增加8347亿元
- 2025-05-26财政部: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加大对城市更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