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地方称加大房产调控 第二轮楼市调控隐现
如果封存“楼花”收入,在楼盘清盘之前,开发商不得私自挪用预售资金作为拿地等其他用途,这将是本已紧张的公司资金链又多了一具枷锁。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表示,中央和地方政府最近纷纷出言加大房地产调控力度,或标示着新一轮楼市调控阶段的到来。
记者了解到,随着各省出台“国十条”的实施细则之后,各城市也在筹划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济南新近出台的房地产土地监管政策要求,供应土地3年内必须竣工,开发商拿地款需在半年内缴清;而囤地、囤房和故意涨价的开发商将被纳入诚信记录管理,一经发现,禁止其再在当地拿地。
戴德梁行的一名分析员认为,7月份开始,中央各部委都加大了从严执行“国十条”的力度。随着调控持续,广州和长沙等原来房屋库存为负的城市,已经增加了房屋库存。目前,深圳去库存时间增加到了10个月。
如果存量房屋库存达到了8个月,则大多数城市的房屋会转为买方市场,在没有重大利好政策的刺激下,房价将会出现大幅度下降,并将维持在较低的水平。
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几名副部长,分别带领由九部委组成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督察组,前往不同的省份进行督察。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督察组每到一地进行检查,都要求至少去2个县级保障性住房建设工地检查,听取至少1个地级市的数据报告并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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