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颁布的十二条主要房地产政策盘点
2010年1月7日:国务院颁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主要内容是:
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
2010年3月8日:国土部发出《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明确了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商品房用地出让、打击囤地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2010年4月13日:住建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
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2010年4月15日:国土部发布《2010年度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我国今年住房用地计划拟供应量18万公顷,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占比超70%。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指出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2010年4月2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明确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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