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改“征收”
1月19日,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删去了旧有条例中令人敏感的“拆迁”,代之以“征收”。同时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拆迁”二字,已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存在了20年之久。新条例中,终于被彻底摒弃。
由“拆迁”改为“征收”体现了一种理念的变化,首先起到了“正名”的作用。其次,朝“保护合法私有财产”这一目标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成为防止地方政府以粗暴的拆迁获得公民的私有财产的法律利器。新条例值得期待。
- 热点资讯
- 2026-04-01超质兑现,不负期许|星河湾以品质定标西安改善人居
- 2026-04-1054天冠领城北!全盘仅余2栋,缦岛最后的封藏即将加推❗
- 2026-04-03四开四罄让城北进入招商时刻,为什么大家都选择招商蛇口?
- 2026-04-10紫雲境登顶城南销冠!2.3 亿销售额背后,是城市改善人居的价值共识
- 2026-04-03林屿缦岛四开四罄现象级热销,招商又一次用实力造就热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