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改“征收”
1月19日,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删去了旧有条例中令人敏感的“拆迁”,代之以“征收”。同时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拆迁”二字,已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存在了20年之久。新条例中,终于被彻底摒弃。
由“拆迁”改为“征收”体现了一种理念的变化,首先起到了“正名”的作用。其次,朝“保护合法私有财产”这一目标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成为防止地方政府以粗暴的拆迁获得公民的私有财产的法律利器。新条例值得期待。
- 热点资讯
- 2025-12-21从“造好房子”到“育好未来”:紫雲境携手陕师大,擘画雁塔教育新版图
- 2025-12-30西安集中出让7宗地块,收金9.32亿元
- 2025-12-22“良心工程”换群众心安 城市更新越来越有温度
- 2025-12-24喜报! 天谷雅舍荣膺中国土木工程最高奖——詹天佑奖优秀住宅小区金奖!高科地产以“国家级匠心”致敬西安
- 2025-12-26主城红盘的标杆引领,幸福晓棠持续加推的全城追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