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房产网 > 新闻中心 > 地市要闻

上海:大刀向“商住两用楼”砍去!

2004年04月20日 12:35   来源:新浪房产

  业界人士曾一再提醒购房人买房时要注意其“用途”,如果买所谓的“商住两用楼”,小心为一时便宜而付出更昂贵的代价,近日,上海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上海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明确“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用途使用物业”“封闭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住宅”和“非沿街底层的住宅”“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并拟对“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经批准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的业主,应当按照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费用的十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此规定目前虽仅是上海准备实行的规定,但笔者相信北京早晚也会步上海的后尘。

  真正的“商住两用楼”是指一幢楼底层是商用,上层为住宅的楼房,至于目前将住宅物业用作商业用途的所谓“商住两用楼”,即现在上海称为“居改非”的住宅从来没有得到过国家的认可,如果哪位不信,可以看看这些所谓“商住两用楼”房产证上的“设计用途”一栏注明的是什么?

  虽然上海拟采取的做法也遭到部分人的反对,认为现阶段“居改非”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若全面禁止,会损害一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岗工人等弱势群体的利益,也可能导致大量无照经营情形的产生。但由于在住宅开公司的人永远不会超过居住的人,因此,始终还是认为“居改非”会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极大的损害(电梯超负荷运作,卫生、安全问题严重,房屋使用寿命降低等等),要求严格禁止“居改非”的意见占主流。

  由于限制所谓的“商住两用楼”符合国家的法律和利益,这种结果早晚会在北京出现,因此笔者在三年前的一次研讨会上曾反驳一位政府官员关于对待“商住两用楼”的处理“要摸着石头过河”的说法,批评不要总把不明真相的购房人当石头仍到河里去摸,应早点把真像和购房人说清楚,避免他们掉进河里或让掉进河里的购房人早点上岸。

  笔者再次强烈呼吁购房人一定要“慎买商住楼”!

责任编辑:三秦房产网
声明:凡注明"来源:三秦房产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三秦房产网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三秦房产网立场。
热点资讯
2025-05-20西十高铁箱梁架设任务全部完成
2025-06-10中办、国办: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引导支持社会力量运营长期租赁住房
2025-05-26财政部: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加大对城市更新支持
2025-05-26国家发改委:今年城市更新专项中央预算6月下达
2025-05-29实景亮相热度拉爆!谁懂科技路四代洋房限时入场的“含金量”?

更多>>推荐楼盘

[正荣·紫阙台] 17263 城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