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8月1日起实行新文本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西安市8月1日起实行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
产权市场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形式上《合同》将分为正本和副本,每一套《合同》正本有两本,开发商一本,买受人一本;副本有若干,根据需要再签,但每一次使用副本时都要求看正本。同时《合同》的颜色也将改变。正本封面封底颜色为黄色,副本封面封底为白色,并且正本和副本《合同》都带有防伪标识,只有在验钞机下可以看出来。
从《合同》内容上也做了一些调整。在附件中:第一,增加了买卖双方明确了在公摊面积发生差异时处理的具体方法。第二,在前期物业管理中,从买房人入住到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段时间内,维修基金的交纳管理和使用,水电费的收取等,物业管理将来由谁来管,如何管理……买房人都不清楚,在新的《合同》中就要对这些问题做出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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