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楼市繁荣的背后
近年,陕西房地产业增长速度迅猛,房价一路上扬。在陕西省城调队对全省城市房地产价格的调查资料中不难看出,尽管人们期望着通过紧缩房地产信贷和严控土地的“双管齐下”等政策措施,来遏制房地产投资增长过快及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但现在似乎并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鉴于此,我们有必要对陕西楼市的火热局面进行冷思考―――
国务院经济研究中心《2004年下半年经济走势分析和政策建议》报告中指出,即使不再采取新的调控措施,今年下半年中国经济增长也将呈现出回落态势。不过,正在人们对宏观调控取得初步成效感到欣慰之时,国内乃至陕西的房地产价格似乎总是反其道而行,一路上扬。2003年至2004年上半年我省房地产业又进入发展的快车道,出现了与全国相同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也出现了一些具有特殊性的问题。
■现状与问题一:贷款比重过高
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扬,刺激着房地产业投资额居高不下。或许从房地产业“一枝独秀”的繁荣表象上,我们看不出有任何金融风险的征兆。但实实在在的数字似乎最能说明房贷金融风险已经初见端倪。
首先,开发企业的投资中用银行贷款比重过高。资料显示,2003年,我省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贷款增长19.2%,占本年资金来源的1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8个百分点。
其次,购房者依赖银行贷款过高。一组来自陕西省城调队的数据显示,西安市建设银行商业用房按揭贷款10年期贷款比例突破60%,商品住宅按揭30年贷款比例突破80%以上,贷款购房者个人比重已占总购房人数70%以上,少数个人购房按揭贷款资金经过不规范操作。因此,若将部分个人购房贷款考虑进去,西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来源中,实际来自银行贷款的比例要远远高出全国60%的平均水平。
房地产企业资产负债率也说明了这一点。2003年,我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产负债率为73.4%,比上年增加2.3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约2个百分点,高于国际上50%的警戒线。
从以上的种种指标分析,过多的贷款,不仅使银行风险增大,也使开发商和购房者个人的负担加重。在这种风险情况下,一旦房地产市场发生波动,必然造成开发商和个人还款困难,金融机构风险就会加大。而以投资赢利为目的的一些开发商和购房投资者,更是潜在的风险制造者。
■现状与问题二:商品住宅出现结构性过剩
来自省城调队的统计资料显示,我省房地产投资规模由1993年的9.81亿元扩大到2003年的188.6亿元,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34.4%,高出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速15.6个百分点。以2003年为例,全省用于房地产业的开发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的14.7%,比1993年提高10个百分点,比1995年上升了10.2个百分点。2003年占主体地位的房地产投资占GDP的份额达5%,接近联合国提出的3%-6%标准的高线,和全国平均比重基本接近。这些数据不难看出,开发投资的增长过快。
城调队有关专业人士分析,现在的中低价商品住宅少,大户型、高档豪华住宅偏多,导致市场出现了结构性过剩。2003年的抽样调查显示,全省房地产开发中的大户型、大面积的房屋销售相对滞销,在2003年的住宅空置面积总量中,每套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约占8%;70-90平方米的占25%;90-130平方米的占30%;130平方米以上的占32%。
同时,调查中暴露出房地产发展中的问题还有:商品房空置量增长快。我省房地产市场呈现开发持续升温、住房消费需求上升态势,但商品房空置量依然较大,并且逐年增加。商品房空置面积由1998年的52.1万平方米上升到2003年的117.6万平方米,年均增长17.7%,其中住宅空置面积由36.9万平方米上升到95.5万平方米,年均增长20.9%。
■现状与问题三:商品房价格涨幅过快
目前房地产投资增幅尽管有所回落,但房地产价格上涨的势头仍然强劲。来自国内35个主要城市房地产价格变化情况表明,今年二季度房价同比上涨了12.6%,比一季度上涨了2.3%。房地产价格持续走高已经成为宏观调控中值得关注的现象。
再从我省来看,1993年到2003年十年间,全省商品住宅价格由每平方米平均350元(估计标准价格)涨到2100元,价格上涨了6倍还多,比全国同期增长水平高1倍多。
城镇居民收入低于全国水平,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却高于邻省。2003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排名第25位,而商品房销售价格涨幅却在全国处于较高的位置,绝对价格在西北五省(区)处于较高水平。
房价与收入比处在世界银行标准最高线。世界银行研究表明,住房价与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比在3∶1至6∶1之间比较适当。按此标准,如果每位购房户按80平方米计算,2003年全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与城镇居民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之比为6.5∶1,而我省达到7.3∶1,明显超过世界银行标准最高线。而西安市商品房销售价格则更高。1993年西安市商品住宅平均每平方米销售价格为350元左右(国有房屋的标准价格),到2003年上涨到2500元,平均每年上涨21.7%。房屋销售价格逐年攀升,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远低于房价的增幅,200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748元,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排最后一位,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位居第31位,而商品住宅销售价与家庭可支配收入比为8.6∶1,高于全省平均的7.3∶1。
■现状与问题四:房地产开发诚信有待提高
据省城调队调查,有25%的购房不能按合同兑现,70%的开发商延期交房,20%的房产证难办理,15%的购房者反映商品房面积缩水,25%的购房者对房屋质量多有怨言,90%的业主遭遇物业强制服务。
在购房合同中,有的合同约定花言巧语,延期交房强词夺理,“五证”不全公然售房,产权证难办,承诺成为一纸空文。在以上情况出现时,消费者往往有口难辩,因此,如何促进我省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似乎已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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