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交房”投诉增多 西安业主收房最好“抱团作战”
“开发商连最基本的‘两书一表’都不具备,就强制业主收房,真是太不拿消费者当回事了!”开发商违规交房历来都是楼市销售中一个见惯不惊的话题。这不,在家家户户辞旧迎新的年关岁末,本报类似的“违规交房”投诉案例又开始增多。
读者投诉 开发商违规交房
这几天正是位于高新区唐兴路与丈八路交汇处的“利君明天”三期交房的日子,可是即将收到新房的400余户业主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据业主反应,原因是作为开发商的陕西佳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连最起码的交房标准“两书一表”都不具备,就公然要求业主收房,对此,业主们均不买账。
业主成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本来按照合同约定,2009年12月18日是交房日期,可是他们左等右等就是等不到交房。现在可好,好不容易盼到新房了,可是开发商却不能提供任何书面交房材料和手续,仅有的“收房告知书”还没盖开发商公章,可信度不高,这让成先生感到非常气愤。当众业主对“利君明天”三期的交房程序提出质疑时,开发商一再强调“相关证件正在办理中”,要求业主先收房。而且竟然要求业主将大修基金和契税交给开发商,基于此种状况,业主们只能拒绝收房,并希望开发商在提供充足的交房手续时,再将房子交到业主手中。另外,多数业主也表示,希望开发商能对延缓交房、使用电梯品牌与合同不符、收取热水费用程序不对等相关问题,早日给业主一个合理的答复,好让业主们能高高兴兴的过新年。
记者调查 的确没有“两书”
和不具备“五证”开发、售楼一样,“违规交房”同样也是楼市销售过程中一个屡见不鲜的现象,尤其是到年关岁末这样的交房集中日,这类纠纷占据了楼市消费投诉的绝大部分。在本报接到的类似投诉案例中,延期交房和不具备“两书一表”交房的几乎各占一半。在成先生出具的“利君明天三期收房告知书”中,记者看到,落款陕西佳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告知书”没有加盖任何公章印记,文内有“您所购买的利君明天X号楼X层X房已达交付条件……将于2009年12月28日开始办理收房手续”等字样。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在商品房交房过程中,按照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消费者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出具和提供“两书一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而记者从西安市建委了解到,目前利君明天三期还没有办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另外,对于业主质疑的“开发商收大修基金和契税”问题,记者以业主的身份核实时,一位自称是利君明天三期的项目负责人张经理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若业主愿意可以将大修和契税交给他们,他们将代理业主交给房管部门,并帮助业主办理房产证;同时,业主也可以自己选择将大修和契税交给房管部门,那么届时房产证就得业主自己办理。
随后,利君明天三期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他们已经接到业主发来的特快专递,他们已经将业主反应的情况汇总到公司相关部门,争取在本周内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答复。
权威建议 必要时可投诉
收房是购房过程中的最后一步,也是非常关键和重要的一步,若能收到一个证件齐全、质量有保证的房子,即意味着以后的日子也将少了许多的纠纷和矛盾,可以安享美好幸福的生活。对此,在收房过程中,业主们应该擦亮眼睛,凝聚众多业主的力量为大家维权。西安市工商局双生分局建筑房地产市场管理所副所长马良艳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就应该看清开发商宣传的各类条款,尽可能保留所有的宣传资料,必要时可以邀请律师陪购,在收房过程中若出现纠纷,消费者可以拨打投诉热线029-83175315举报。
另外,本报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收房过程中在认真仔细的检查房屋质量、检查开发商的所有承诺是否兑现、注意面积误差、谨慎交纳相关费用的同时,最好能审查开发商的所有资料和证件,并组织所有业主团收,必要时抱团作战。同时,消费者若要验证开发商是否具备“两书”时,可以到西安市建委开发处查询,也可以拨打该处电话029-87452140咨询。记者 蔺荣梅
收房时别忘了三个“注意”
购房者收房时,应在收房通知单上注明的时间内带齐所需文件资料(包括收房通知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原缴交房款收据等单据、购房合同等)到开发商指定地点办理收房入住手续。一般开发商会在收房通知上注明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发展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因此购房者需要仔细阅读收房通知书的的内容。在具体收房时不仅要对房屋进行验收,还要注意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文件资料。
注意书面和现场验收
书面验收:“两书”是指《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另外,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使问题获得解决。最后,如果合同约定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房条件的话,应要求开发商提供;如果没有这样约定的话,就要求开发商出示与约定交房条件相应的文件资料。
现场验收: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2.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3.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4.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
注意房屋必须“五通一平”
验房中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均可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上如实记载,最好将拒收理由书挂号寄给开发商。
凡竣工房屋,一般须做到“五通一平”,也就是给水、排水、供电、通讯、通路、土地平整。高层住宅楼生活供水系统,必须具有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用水合格证;高层住宅楼电梯,必须具有劳动部门核发安全运行合格证;高层住宅楼消防供水系统,必须经消防部门检验合格。房屋应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
注意没验收前千万别收房
购房人在房屋交付前,有权先验收房屋,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由此导致购房人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有的开发商回避逾期交房责任,约定交房期仍达不到法定的交房条件,或者房屋或配套存在质量瑕疵,会先诱导购房者签署“入伙协议书”或先签收钥匙;或者向购房者挂号寄送交房通知并附加收房期限,并注明逾期未办理交房手续视为收房,从而导致事实上的先交房后验收。因此,购房人注意务必坚持先验收后接收房屋,在未验收前,不要接收房屋,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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